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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琴姐真的很牛【转】

     
      
     
    【转】蔡康永—— 
     
     
    蔡琴姐,真的很牛    

        “没有歌手会坦白地告诉你哪些歌是他在黑暗期唱的,多么地不能卖钱,他们只会跟你讲一堆客套话。我的这场演唱会,从校园民谣的青春期,到黄金期,到黑暗低潮期……一路唱下来,我会一一告诉你,我当年唱那些歌时,是怎样的状态和心境。这样的演唱会好不好听?”蔡琴站在台上,为即将到来的演唱会宣传,语气诚恳、轻松,略带诙谐。

    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和笑声,“她真是越老越有味道了!”有观众一边鼓掌一边转头对身边朋友低语。

    这就是蔡琴,唱得好还不够,她要进一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即便只是一场不售票的包场。

    对于生活,她早就习惯于一切主动出击。

     

    大浪淘沙,只剩蔡琴

    从黑暗期走到自由期,便藉由她对生活的主动。

    1979 年,蔡琴以一首风靡全台湾的《恰似你的温柔》入行。此后,蔡琴就像一列前行的火车,从不停歇。

    入行10 年后,蔡琴达到她人生中的第一个顶峰——横扫台湾各种最佳女歌手的奖项,风头一时无两;成为第一个在香港开演唱会的台湾歌手,甚至在1990 年间两度在香港开演唱会,创下了间隔不过7 个月的纪录……一直到今天,整整30 年——一代人的时间,和她同时代的凤飞飞、徐小凤、胡慧中、陈玉莲……在她这趟列车两旁缓缓退去,只有她一个人还站在舞台中央,不停歇地唱。

    不过,蔡琴这30 年也曾差点中断。

    “其实从1990 年开始,我就已经渐渐感觉到自己从最顶点上往下滑了,尽管自己的唱功、精力、外形都越来越好。但人生就是这样,有起有伏,大自然就让它这样。你不可能一直往上走。”

    1996 年,蔡琴所属的飞碟唱片被华纳音乐集团收购,包括苏芮、黄莺莺、王杰等一批知名歌手被列入“黑名单”。还未从伤她至深的婚姻里痊愈,蔡琴也被打入其中。

    也有艺人去找公司哭、闹。“我不会。那有什么用呢?改朝换代在这个圈子里,是常有的事。”做了一半的唱片,蔡琴不愿意做了,“反正不见得能出。我不趟这浑水了。”

    有三四个月的时间,蔡琴在家里想起来就掉眼泪。“你忽然觉得自己没有一点优点,谁都不要你了。”

    一次演出前,一位女歌手——“曾经在我大红大紫时她还是新人”——在后台,不声不响就把蔡琴化妆室的椅子搬走了,这在圈内是大忌,也足以说明当时蔡琴被当做“过气歌手”的状况。

    “但是我是特别讨厌灰暗的人。我讨厌自恋自艾,一直陷在这样的低谷里。

    我喜欢向光而生。如果掉在一个黑洞里,哪怕有一线光明,我也要用尽力气朝着那里去。”

    蔡琴决定不再依赖经纪公司和任何人,主动面对生活。

    这一年,歌舞剧成为她的那线光明。

     

    歌舞剧,“这里的蔡琴只是零”

    40 岁,一切从头开始。

    台湾“果陀剧团”来试探蔡琴参演歌舞剧的意愿时,导演梁志民没有想到,第一次见面,蔡琴跟他整整畅谈了17 个小时。

    对于40 岁的女人来说,从头学歌舞剧,会不会太晚了些?

    “但如果我在40 岁那年没有从头开始,现在的蔡琴会是多么贫乏。”

    到了歌舞剧培训班,身边比自己年轻一大截的演员惊讶地看着蔡琴,“这不是大名鼎鼎的蔡琴?怎么会跟我们一起来暖身、训练?”

    “从今天起,在这里没有那个有名气的蔡琴。这里的蔡琴只是零。请你们一定要帮助我。”她微笑着告诉大家。

    看着周围年轻的目光,“完全不用刻意调整心态。你随便问旁边的一个人,她跳了4 年了,他跳了7 年了。而你是0,所有人的戏龄都比你长,自然把自己降到最低。”

    “很快,我就从第一排,跳到了最后一排。”站在第一排意味着你能跟得上老师的节奏。经验、记忆力和体力都跟不上其他同学的蔡琴自然一路向后。

    “我就努力。每天晚上放学后,抓着同学问他们舞步,回家就继续跳,一直跳到半夜。时常跳到脚抽筋。”

    同学们见她如此拼命,也都愿意教,“到了后面,进度越来越快,有时,我半夜一两点打电话过去,同学也会耐心教我。”

    一天下午,排演《天使不夜城》——蔡琴的歌舞剧处女作——的最后一场,蔡琴做一个跪下的动作时,膝盖被利物割伤,当即流血。没有理它,接着演。

    当天晚上总排,还是要做同样的动作,伤口裂开,“这次撕开得更深”,但还是要演下去。

    “钻心的疼,但是都过来了,”她摇摇头,无所谓地笑,目光停在远处。

    正式演出《天使不夜城》那晚,在后台,化好妆以后,蔡琴对着镜子,忽然大哭。“我不是因为难过,是因为欢喜。我觉得好棒啊,我终于要做这件事了,这是我这一年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谢幕时,观众拼命地鼓掌,我跟他们一起哭,那时我就想,原来梦想是可以实现的,它不是空的,只要我们下功夫。”

    梁志民说:“她(蔡琴)是热情、幽默而且行动力很强的人……她在歌舞剧中的表现,可以打满分,不仅是她的唱功,更因为一场歌舞剧要唱要跳的演出,人的体力消耗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演出的水准,没有几个演员是可以做得到的。”

    “当时艺文界一下子就惊讶了,‘原来蔡琴没有消失,她演歌舞剧去了!’”她感谢当年给她冷遇的人。

     

    舞台上的女王

    2008年蔡琴上海演唱会上。一位中年女子因买的高价位置被音响器材遮住视线而闹着退票。

    蔡琴知情后,问她:“你要不要听一会再退?但是不要再闹,否则就成了你的演唱会。”女子方才安静下来。

    蔡琴继续。唱至《爱你太浓》这首强烈触及她私人感情世界的曲目时,她眼泪夺眶而出,冲掉假睫毛。

    所有人都惊讶又期待下文之际,蔡琴忽然转头问那位女子,“我的眼睫毛都唱掉了,你还退票吗?”

    还不够。

    蔡琴又接着说,“你看,人生也是如此。假的东西早晚会被真的冲掉。”场内一片喝彩。

    蔡琴的反应快,台风好是有口皆碑的,曾获台湾金钟奖广播最佳综艺节目主持人奖的她,是天生的号召者,利用高超的舞台控制力操控现场,而且不落痕迹。

    受访那天,在深圳地业地产“十五峯师著新闻发布会”上,蔡琴唱毕《被遗忘的时光》,未及现场观众回过神来,轻声开始了一段叙述:

    “8 月8 日,我刚结束我新唱片的宣传,准备乘飞机回台湾,得知了震惊世界的‘8·8’水灾……一块钱不嫌少,一万块不嫌多……”

    低缓的叙事开头、对现场观众捐款的倡议、捐款的用途、负责募捐的国际NGO 组织、灾民眼下生活的描述……自然而然、行云流水、感人至深的一段倡议,令现场瞬间安静。

    语毕,音乐响起,是蔡琴今年8 月出版的新歌《爱是一首歌》,许多观众当即潸然泪下。

    地业地产的老总们用一首歌的时间决定,向台湾灾民捐赠50 万人民币。

    “哇!好棒!谢谢!谢谢!台湾人民会感谢你们的……”台下一片掌声。

    “每次去做募捐义工,蔡琴姐真的很牛,”曾跟蔡琴一起做义工的蔡康永感叹。

    “比如,义卖会上。我拿着一本书,说,这是‘总统’先生捐赠的,5000 块一本。下面一片安静。

    蔡琴姐就会拿着书直接走到台下去,对着一桌说,‘哎,积沙也成塔。一块钱不嫌少,一万块不嫌多……你们这桌每人一万块就十万块了’,不等人家反应过来,她就抬头大喊,这桌××小姐带头已经捐了,下一桌……”

    “我想做的事,只要有一半把握,我就肯定会做。”俨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女人风范。

    这些年来把蔡琴拉向洞口那线光明的力量,有时就像一阵强风,带着蔡琴匆匆向前冲的同时,也带起些许微小沙石,溅到身边人身上。但是,如若没有这强风,定没有今天再度走向她人生第二个顶峰的蔡琴。

    “一首歌总是有起有落, 爱需要勇敢走过……”聚光灯打在蔡琴身上,她微闭双眼,投入地唱着自己写的词。她勇敢地穿过了她人生的一场场起落,站在舞台上,脸庞上扬,迎着头顶的光。

     

    ----------------  以下是《风尚周刊》对蔡琴的专访-------------------

     

                                                文*张瑶瑶

     

    《风尚周报》:怎样度过感情的黑暗期?

    蔡琴:除了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如此反复,没有一丁点别的办法,没有什么疗伤之类。但是你每一次跌倒,幅度都会比上一次小。渐渐就好了。这是唯一的办法。

     

    《风尚周报》:还会恋爱吗?

    蔡琴:不知道。但是蛮难的。我想爱我的人是需要有大爱的人吧。否则,他会无法忍受和那么多人分享我。我的工作决定我大部分在外面、在舞台上,我的时间精力大部分给了我的歌迷。

     

    《风尚周报》:现在还渴望激情式的爱情吗?

    蔡琴:激情肯定渴望,但是不能只有激情。他首先要是我的朋友。

     

    《风尚周报》:什么契机让你成为基督教信徒?

    蔡琴:2000年我被诊断出胸部有肿瘤,但要化验4天才能知道是良性还是恶性。那4天里,就很多朋友给我打电话安慰我。其中一个电话来自于一位信仰基督教的朋友。他在电话里很笃定地跟我说,你肯定不会是癌症。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他已经祷告过了。我当时觉得好好笑。因为过几天结果就要出来了,这个不能乱讲的。他就只是祷告过而已,怎么会有这样的自信!几天后结果出来,果然不是癌症。我当时回想起他的自信笃定,我心里就对宗教留意起来。

     

    《风尚周报》:频密地在两岸三地做演唱会、歌舞剧,你身体一向不太大好,是什么让你如此拼命?早年的乳癌疑云?还是身边好友的一个个离世?

    蔡琴:都不是。只是因为我的观众、歌迷。他们就是我的动力。你知道,有两种情况特别让我感动,就是演唱结束时大家火爆长久的掌声和你还没进场时,场内就已经爆满的样子。有次,一个已经不能坐起来的老人坐着轮椅来看我的演唱会,他的护工也在旁边,隔一会给他擦一次口水。看到这样的观众,我会觉得歌唱是神圣的事情。

     

    《风尚周报》: 你的幽默天生的吗?

    是,我爸爸就很幽默。我想是他遗传的。但幽默也是可以后天培养的。

     

    《风尚周报》:现在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

    蔡琴:很简单,时常自己最简单的做饭,甚至冰冻水饺、两片吐司涂点果酱就是一顿饭。非常喜欢安静,最近十年,越来越喜欢安静。十年前还可以热闹,现在越来越珍惜安静的时间。

     

    亲爱的安德烈

     
          
            
     
     
    亲爱的安德烈
                                                 
     
     

        都是相似的年龄,也都有一个突然长大了的儿子,也都期望依然能够和18岁的儿子保持良好的深层次沟通……让我读《亲爱的安德烈》读得心有窃窃,感同身受。

        非常同意张艾嘉的感觉:“奇怪,一直很前卫的龙应台,怎么一写到儿子就那么婆婆妈妈了呢?”但是,我一点也不奇怪,是因为都是身为母亲,实在是太能够理解那份想避也避不开,想洒脱也无法洒脱的婆妈了:你看,安德烈一写到欧洲青年的“性、药、摇头丸”,MM就急不可耐地又是邮件又是MSN追问是比喻还是抽象隐喻?!次子菲利普只跟哥哥说了句和同伴喝啤酒,还特意关照别多嘴说给MM听啊,做母亲的就一再叮咛:“啤酒再清淡,也请不要喝”……

        伴随着孩子的日益成长,做母亲的“爱”也要婉转跟进,真的是不容易啊……

        如果说,18岁前的孩子,和母亲的沟通更多的是一种求证和问知解惑,那么18岁后的孩子和母亲的沟通就会有更多的质疑和反思。因为,18岁的他们已经有了独立意识和初初萌芽的人格,已经意识到他不可能重复父辈,他们已经开始自己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这种时候做妈妈(爸爸)的如果无法跟进,那么,可真的是很快就会“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了。

        我的体会是:既要和孩子保持心灵上的真正平等,又要早一步深一步不经意地流露出你的深思熟虑。

        保持心灵上的平等,可能说说很容易,做起来还是需要有技巧的。

        孩子上小学时开始被正规的教育体制海量灌输,这时候做母亲的在孩子问生字时偶尔说一、二次“呀,这个妈妈也不太确定读什么音哦……这样吧,我们一起查字典吧,字典它会告诉我们最最正确的答案”。记得我当时这样做的时候,只有6、7岁的阳阳非常吃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也有妈妈“不知道”的事,于是,他很好奇地和我一起头顶头地查起字典来……渐渐地,日后我又培养他自己学会用字典,为他以后学习过程中习惯用工具书打下了基础。

        打破了迷信之后,我觉得自己也得益不少、轻松了不少:我可以在被问倒的时候,轻松地耸耸肩说我也不懂;我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装傻示弱,让孩子产生挺身而出的念头,保护弱者时的强壮感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同时也影响了孩子形成坦诚的大气性格,不懂决不装懂,知错就改。

        阳阳上初中以后,开始有自己喜欢的音乐,就是在阳阳的“引领”下,我从一开始的排斥到渐渐喜欢上了周杰伦的歌,也由此更是了解了Hiphop嘻哈风的由来,黑人对Rap的贡献。这个时期我会常常主动跟阳阳说妈妈老了,都不知道现在流行什么。也许他的爱让他也真的怕妈妈就此老态龙钟了吧,阳阳总是特别喜欢给我介绍各种潮流,哪怕是学校流行语也好,让我窥见他生活中的无形的外网……

        如果说上述的都是有意为之,那么到了高中已经是习惯成自然了,而他也真正地长大起来了。他很习惯地跟我分享他的所想所忧了,我也是往往第一个能察觉出他今天高兴不高兴的好朋友。出谋划策的时候,还时不时用16岁的我当时的回忆,努力让他知道:人都是要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所有天大的事其实都很正常。

        有些话题,则开始得越早越自然,比如性。阳阳从小有一套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绘画册,其中的一个分册就是《人体》,所以初中上生理科时他一点也不陌生,他早就知道这是人体科学。至于校园恋爱的话题,我们也是说了一遍又一遍,他都麻痹了防卫妈妈的神经。他会告诉我他最好的同学和谁谁谈的,但是临毕业又分手了,原因竟然是女孩太没脑子,让我嘴吧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说到他自己,他也说,如果中学期间没有恋爱一次是高中毕业前的唯一遗憾,那么,就让它成为遗憾好了。我也说,是啊,其实人只有真正了解自己了,才有可能了解她。更何况,大学里可能会遇到真正的知己的概率更高些呢。

        不过,我们约定了,以后一旦有女朋友了,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这个好朋友。到那时,我会不会把自己保存着的大学时期的通信,给他读呢?他会不会要读呢?难说。也许,他会拍拍老妈的肩膀说:“妈妈,这是你的人生。请让我尝试自己的人生吧”也未可……

     

       《亲爱的安德烈》是我送给阳阳18岁的礼物,买来的那天,他很认真地盖了自己的藏书章,仔细地放进自己的书架里,说等高考后慢慢读……

     

     

     

    P.S.请允许我暂时关闭一段时间的评论,谢谢……

    今生来世

     

     

     

    今生来世    

     
       

    化了两天的时间,足不出户,拿着记号笔看看圈圈点点……读完《小团圆》的时候,内心很复杂,想哭…… 

     

        又去书架上抽出两本有关张爱玲的传记:一本是2007年购于渡口书店,被喻为当代所有写张爱玲传记写得最权威的:俞斌《张爱玲传》;一本是购于1996年新世纪出版社出版的胡辛《最后的贵族——张爱玲》。

     

        想起一花的那句话说得真好:“好笑, 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不快乐,悲不悲惨呢?

     

        的确,爱如饮水,冷暖自知。

     

        所有借着评论也好、研究也罢,所有的花边新闻、相关卖点,高雅的低俗的统统像极了长舌的“七大姑八大姨”,并且全透着幸灾乐祸般地冷漠与炎凉。

     

        她有做错过什么吗?她只不过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的慌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张爱玲《爱》)。

     

         并且,这竟然是她少年父母离异失家;青年遇战火失学;晚年背井离乡孤独中唯一的吉光片羽,唯一微笑的一霎那……

     

        从此,寂寞和痛楚,伴随她一生,心底之痛,永无言说……

     

        离开香港去美国的时候,执拗的张爱玲留下一句话:

     

        “我自己的心,只有我自己知道”。

     

         ……

     

        聪敏如她,一直到老,总有心结盘亘在心。也知道总逃不脱世人的议论,不如哪一天自己站出来,清清楚楚,白底黑字,一吐为快。遗嘱的时候,也说“还有钱剩下的话,我想用在作品上……”

     

        原先并不是张迷(很少做迷的)。以前读张爱玲的文字在于她的小说精巧;现在读她的小说几乎就在读张爱玲……非常翘首张爱玲尚未出版的《易经》《语录》《书信》……有请。 

     

         ……  

     

        静静地雨天,开始阅读《张爱玲 苏青 散文精粹》

     

     

     

    日月长新花长生

     

     

    日月长新花长生

                                                 
     
     阅读是天底下顶快乐的事
     
    想读书而有书读是快乐的
    想读书而有时间读是最快乐的
    想读书而有心境读是最最快乐的
     
    不是每一个年龄段都有书读的
    小学的时候看西游记会觉得好玩
    到了中学说不定就开始喜欢挑剔世界名著了
    到了不惑之年
    所谓的名著已无法有耐心读下去
    所以,有些书在有些年纪想看的时候看
    是快乐悦读
     
    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坐下来读书的
    很多时候心里想着读那本书
    却苦于身不由己
    一天累下来
    拿起书已是午夜
    倦倦地捧着书就进入梦乡了
     
    最最难得
    是读想读的书也恰恰有那份心境
    已逝年华还恰恰能够懂得书的那份赠予
     能够和书有一番神游有一番深交
    每每读到解渴之处
    不得不按捺书本抬起头
    做一次深呼吸
    心里想着的是张爱玲这样的欣喜:
     
    怎么就这么容易
    遇着了呢
     
    所以,所以……
    阅读也是天底下顶顶私人的事
     
    ——————  最近“当当”——————
     
    《中国文学史话》胡兰成
    《禅是一支花》胡兰成
    《拈花微笑》圣严法师
    《禅与悟》圣严法师
    《禅的智慧》圣严法师
    《甘露与净瓶的对话》圣严法师
    《圣严法师禅门》圣严法师
    《圣严法师较禅坐》圣严法师
    《今生今世》胡兰成
    《小团员》张爱玲
     
     
    —— 【转】林青霞:好美好美……那袈裟飞起像浪花——
     
          我应该很专心的跪下磕头再站起来,跪下磕头再站起来,就这样连续做二十分钟,心里要想着该忏悔的事和该感恩的事。开头我并不很专心,眼睛往旁边一瞥,见到一双轻盈的脚步从我身边走过。那袈裟飞起,就像浪花。我呆住了,心里赞叹着“好美!好美!”那是圣严法师。当年他老人家七十好几,也跟我们一样的跪拜,他的专注和真诚让我动容,后来他说他是对他师父感恩。

      

          大约是八年前,我发觉我这个人太计较,总以为别人应该理所当然的对我好,而经常让自己很不开心,也影响别人的情绪。所以我决定去修行。我想要有包容心,也想让自己肚子能撑船。

      我回台寻找大师,很幸运的,在因缘际会之下,我有幸见到圣严法师,由于以前没有接触过佛法、不谙规矩,见到师父竟然跟他握起手来,后来发现所有佛教徒都是以合十来打招呼,我暗忖当时一定让周遭的人大为紧张。

      在见面的一个钟头里,我只问了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叫“禅”,因为始终认为禅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师父说只要坐三天禅就什么都知道了,我正在考虑的时候,师父连说了三次,于是我当下就决定坐禅三。

      上山的第一件事,手机就给没收了,在没收前我赶快打个电话给女儿,告诉她我将有三天不跟她通话,这才放心。在三天内我要和其他九十九个人昼夜相处。不准化妆、不可看书、看电视,要睡大通铺。晚上十点钟睡觉、早上五点钟起床。这下可惨了,平常我在这个时候可能还没睡,还好我偷偷带了六颗安眠药,一天两颗,总算解决了睡觉的问题。

      晚饭之前,每人分获一个号码,暂时不用自己的名字,各人根据自己的号码坐位置、拿拖鞋和睡床位。这是要我们放下自我。在大堂里先对着大佛跪下磕头再站起来,原来这个作用也是为了消融自我。

      吃饭的时候,师父很温和的一句一句叮咛,要我们心无旁骛专心吃饭,好吃的时候不要高兴,不好吃的时候也不要讨厌。要感恩这食物是经过很多人的辛苦才到我们的嘴里。吃完饭用一碗清水将碗碟冲一冲再倒回碗里喝下。

      饭后离座时要双手迭起,放在胸前,慢慢起身,顺序走出饭堂,手里就像捧着一尊菩萨,内心里什么都不能想,也不可以自己对自己说话。我静静的坐在石头上,对着大山和星空,突然听到一阵很美的声音,我寻着那个方向走去,原来是一位女菩萨跪在那儿,一面敲钟一面念经,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好喜悦好舒服。

      第一天早起,吃完早饭,我们坐在大堂里听师父开示,师父教我们如何打坐和拜忏。一天内有许多开示和打坐,师父谆谆善诱,我们密密抄经。

      有几句真言,在我生命里最不可承受的痛时,因为用了它而顺利过渡。人世无常,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常把这些话送给朋友,他们也因度过内心的难关而感激我。这几句真言是:

      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

      当你遇见一些事时,你不要逃避,最好的方法就是面对它,然后你必须接受那已成的事实,好好的处理它,处理完后,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必须放下。

      师父的心愿是想提升人的质量,建设人间净土。

      第二天我们学行经。有慢经、快经和自然经,行慢经时,双手轻轻握拳,每一步路是脚掌一半的距离,要走得很慢很稳,这叫“步步为营”。快经的步伐可大一点,双手自然下垂,但是要走得很快很快,自然经则要全身放松的步行,看似简单行则不易。走完后感觉好舒畅。

      第三天是要我们做到感恩和忏悔,我们就像开头讲的那样拜忏二十分钟,心里要为这一生中所有该忏悔的事忏悔,对这一生中所有该感恩的人感恩。很多师姊、师兄泣不成声。我听到一种平和的声音:“要用情操,不要用情绪。”那是师父的声音。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这三天的课程让我一生受用不尽,我对父母、先生、女儿、朋友,甚至整个世界感恩。对该忏悔的事,想办法补偿。减少了自我感。少了计较,多了回馈。人也快乐起来。我觉得这三天里,学到的比三年甚至十年还要多,最难得的是我找到了内心最深层的宁静。

      师父是个智者也是个哲学家,我对他是感恩!感恩!再感恩!
     
    (台湾佛教高僧、法鼓山创办人圣严法师三日圆寂,林青霞听闻师父圆寂,当天即投书《联合报》。在四日刊登的题为《好美好美…那袈裟飛起像浪花》的文章)

     

    陌上花开缓缓归

     

     

     

     

        陌上花开缓缓归

     
         今年的春天来得很慵懒,甚至,初春就先来了个“冬黄梅”。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着,像一个怨怼的小妇人,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有阳光的日子,会牵着人的思绪想去田野走走,看看飘浮在清澈碧蓝的天空下的白云,和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油菜梯田。而像这连绵不绝的阴冷的雨中,就只能调了暖气,开了低低的橘色白炽灯,泡壶暖茶,读安易如最是宁静、惬意了……
     
         最近,先是化疗难受时,阳阳买来伴我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妈妈,我知道这本书你一定会喜欢的。”读完了,忍不住“当当”了《当时只道是平常》、《陌上花开》、《观音》。
     
         读安易如,很像是约了一个知己,午后的阳光斜泻,坐在一起缓缓喝茶的舒适。她不会刻意深刻,不会嫉恶如仇,不会词不达意,她就隔着茶氤氲之香,抿一小口清茶,读一行字,说一句静静的感受:有时含笑,有时羞涩,有时两颊绯红,有时叹息,有时又冷不丁地用现代比喻从前,却又明明心里清楚地知道: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人生若只如初遇》里的易如,像一个汉唐女子,琴棋书画花前月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当时只道是平常》里的易如,迷恋着纳兰容若,陪他歌陪他泣,为他笑为他舞;而到了《陌上花开》已是深吸一口气,决定把自己最最喜欢的宝藏,大气地与大家一起分享;新近出版的《观音》则是和你一起休闲,观戏听歌品茗落泪……

     
        非常喜欢《人》《当》670*1010的16开版式,以及并不光滑却软硬适度手感极其舒适的纸张;也喜欢《陌》淡雅的和风、以及函套+平装装帧。
     
        更多感觉到的,是安易如对自己文字的珍爱。喜欢她这一点。
     
        还发现一个细节:她也喜欢小字体的齐整洁净,她也喜欢反常规地在段与段之间,空两行。是巧合吗?
     
        安易如大海,安易如莲静开……

        

         

     

    紫阳花飞逝

     

                                             紫阳花飞逝
        
     
         渡边淳一,终于,江郎才尽。
     
         没有想到的是:渡边会变得如此,庸俗不堪。
     
         毕竟,曾经是,现在还是,那么喜欢他的《失乐园》。
     
         就像,美人迟暮,才知道,会如此不堪……
     
         《紫阳花日记》才翻了几页,就听见自己的心底碎裂的声音,好像看见紫阳花飞逝,散落一地,拾都拾不起来……
     
         喜欢写《失乐园》时的那个渡边淳一,他写出了中年的尴尬,写出了中年的极致的美,他写出了人人心中有,人人口中无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是小说的境界。喜欢初见棱子的那种安静的背影;喜欢棱子的书法;喜欢棱子的没有一丝油腻的香芹酥鸭汤;喜欢棱子用兰花做礼物的习惯;喜欢棱子对爱的执着和决绝……那么细腻的观察和高于生活的写法,才是美丽的笔端。
     
         而到了《紫阳花日记》的渡边,已经是一个猥琐到以偷窥妻子日记为快乐的过气男人境地。整部小说,除了丑陋的无性婚姻,就是不道德之爱,以及家庭主妇对琐碎生活的埋怨和对丈夫婚外恋像私家侦探般探究的迷恋,无聊至极。或许,那也是一种真实,日本中年人生悲惨的真实,虚无的真实,不知道生活的快乐在哪里,人生的美丽在哪里,人生对于他人的意义在哪里。
     
         从此,不读渡边淳一,也罢。 
     
                                                                                                                                              

    关于悦读的同感

     
     
     
     
     
     
     
     
     
     
     
     
     
     
        
     
     
     
        和姐姐,从小好到不能分开。
     
        除了生活中姐姐对我的绝对照顾,更是有许多兴趣爱好我们俩无可救药地相投与默契,喜欢阅读只是我们诸多共同点中的一项。现在,都已是为人妻为人母了,却也还都是喜欢悦读,情愿把家务简单高效应付掉的。记得姐姐劝我不要把家搞得窗明几净的,她有一个理由:“玻璃窗擦再干净,一下雨就又脏了;更何况,灰又不会堆积起来,总是那些,而已。”哈哈,这就是我那喜欢省出所有对付世俗生活的时间用来悦读的姐姐。
     
        前两天在电话里和姐姐探讨,准备给阳阳推荐一个适合他的阅读清单,因为阳阳越来越开始迷恋上阅读了,也到了他人生最关键的阶段——世界观、价值观的确立的年龄段,阅读将引领着他走上精神阶梯。
     
        今天打开姐姐的邮件,转来的是已在美国生活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同学GZ的一封信,一直听闻他在媒体和电视台工作,后来又有了自己的书店,看来,现在他已就职于美国一家图书馆工作了。邮件的内容读下来,让我颇有感触——看来也是同道中人,一个热爱悦读的人,一个能够略去繁华沉静下来,享受寂寞之人。
     
        文章好像是某一类书刊的序,全文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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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世纪的西方作家中,卡夫卡和博尔赫斯都是我喜欢的。相比之下,我对
    后者感觉更亲切,可能是因为性情较为接近吧。别人的性情我未必能知道,何况
    是远隔时空的陌生人。那么,这里说性情,仅仅是我从阅读中获得的印象,与实
    际情形相差多远,只有天晓得,也可能多半都出自一厢情愿的猜测。在爱尔兰诗
    人叶芝身上,这种情形也存在。我一直以为叶芝是现代诗人中特别像我一样耽于
    幻想而往往对现实无能为力的人,读他的诗总是有所触动,他的喜悦和悲伤我很
    容易理解。而里尔克,虽然是我最喜爱的诗人,我们的性情却相去甚远。这种个
    人角度的阅读难免褊狭,公正的批评家避之唯恐不及,但作为一个普通读者,一
    个除了愉快别无奢求的读者,他一辈子都可能沉浸其中而难以自拔,因此,他的
    趣味之上主义是再明显不过的,他的知性也披上了情绪的外衣。
        博尔赫斯是作家中的作家,他的书自可看作书中之书。好作简单联想的人会
    说,是图书馆成就了博尔赫斯。这话不能说毫无道理。博尔赫斯是一个以图书馆
    为家的人,中年之后,图书馆就是他的全部世界。很多人论及此事,常常满怀羡
    慕,其中还有点自我开脱的意思:我怎么就没有握国家图书馆于掌中的好运气呢
    。似乎一旦身居国家图书馆馆长之尊位,那些取材于书、以书为获得了在时间中
    的自由的世界的伟大作品,就自然而然、应运而生了。这当然是天真的想法。博
    尔赫斯不是因为他是一位国家图书馆馆长而名垂后世的,这样的称谓对于他,渺
    小得不值一提,但图书馆从此增添了一层迷人的色彩。对于有宿命感的人,这层
    色彩不仅仅是一种加强神秘感的装饰,而是天意。
        我在经历了若干个工作后最终也进了图书馆,博尔赫斯的故事尽管我不信,
    但它确实可以拿来自我勉励一番。抛开所有不相干的细节,单是那些书就够我喜
    欢的了,何况还不止是书。世上很少有阅读者像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一样,每天过
    手那么多本书,那么多种书。倘若不是工作,绝大多数书你一辈子都不会与之邂
    逅。在邂逅的意义上,书的好坏无关紧要。
        从电视编导到新闻翻译,从报纸编辑到撰稿人,工作始终和个人的宿命紧密
    相连,看似最偶然的事件中仍然浸透了宿命的味道。过去的日子,很多珍贵的机
    会错失了,让人长吁短叹,遗恨难消。如今看来,冥冥中阻止你的,正是为了今
    天和明天,乃至此后的漫长岁月,让真正属于你的,最终属于你。有时候,你以
    为的归宿,其实只是过渡;你以为的过渡,其实就是归宿。在这方面,我是无可
    救药的乐观。第一,因为我“知道”,知道的意思就是,我既能清醒地认识过去
    ,也能明确地照见未来,我知道意义在哪里;第二,我知道我要做的只是等待。
    未来的到来如在公园迎接久别的老友,我们看着他走过来,起身,绽开满脸微笑
    ,然后握手寒暄。
        相信宿命,人就不会抱怨。对于眼前的机会,就不容错失。珍贵的事物最初
    总是以最不显眼的方式出现的,不仅不够美妙,不够令人激动,甚或比普通还普
    通,比平常还平常。我们必须学会从茫茫万物中一眼看出能够决定我们的未来和
    幸福的契机,抓住它,再也不放手。命运送到人面前的美好事物屈指无几,不要
    以为未来是无限的机会。错失了的,永远不会再来。抓住机会,需要勇气,需要
    机智,需要激情,更重要的是,需要耐心。
        关于图书馆,博尔赫斯给人的启示大致如此。
        让我们回到读书上来。读书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东西,一如爱情。很多人终
    其一生都不会明白,他们以为是爱情的东西,不过是达成婚姻的手段而已,顶多
    是婚姻一段诙谐的序曲。所以,真正的爱情是很少的,一如读书。
        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如果只是为了猎奇,那么,无论他读过多少书,知道
    多少掌故,具有多么深厚的知识,都是微不足道的。读书还必须向另一个方向开
    拓:读常见书,读历代的伟大经典。一方面,通过岁月的积累,对经典的解读已
    成为经典的一部分,因此经典是一个活物,在不断增长和变化。另一方面,经典
    中确实有契合每一个读者的东西,等到那一个特定的读者来发现。这是经典的宿
    命。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但人能够两次、十次、一百次踏入同一本书。
    书本来是不变的,但当阅读者变了之后,它也变了。读者和书一同在岁月中成长
    并成熟。
        经典也像人。伟大的作品并不把伟大像一面酒旗高高挑出屋檐,我们也不能
    用世俗强加的各种符号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在不经意的时候,我们和经典擦肩
    而过,既是机缘不足,也是因为我们没有更投入。我们必须像深入一个人的内心
    一样深入一本书,然后它旷世的美才能像晓雾中的风景,愈来愈明晰,愈来愈亲
    近,让我们油然而生爱慕和崇敬。
        阅读基于个人,阅读经验是个性的必然结果,正如书是另一个已离去的人的
    个性的结果。因此,人与书的相逢,无异于两个人的相逢,是终成陌路,还是永
    为知己,靠的是心有灵犀,靠的是缘分。
        此处的所有读书随笔都可作如是观。我从来不追求绝对正确,世界上有比正
    确高得多的东西,譬如美,譬如善,譬如爱,譬如情趣,我只是随兴所至,把那
    些我看出来的,或自以为看出来的东西写下来,并且希望它有趣,希望它表达了
    作为读者的某种善意。与此同时,我也写出我的希望,更愿意读到这些文字的人
    ,从此之后,也从提到的这些书中找到自己的希望,并把希望保持下去。陈寅恪
    先生写《柳如是别传》,有些考证不一定站得住脚,这部巨著的伟大,在于与其
    说它是学术著作,不如当它为一部创作,一部借他人之酒浇自己胸中块垒的创作
    。《柳如是别传》的抒情成份特重,像小说,更像长诗。因此,有关钱柳的一些
    细节其实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陈寅恪通过钱柳姻缘写出了自己。本书中的一些
    篇章,如《此岸的薛宝钗》,非常主观,也非常抒情,读者倘不以学术的严密来
    要求它,则幸甚幸甚。
        每天早晨,坐在图书馆的餐厅,面对一杯咖啡、一碟面包、一本书,开始新
    的一天,这是相当惬意的事。你无法知道每一天会为你带来什么。一些意味深长
    的事也许正在发生,也许表面的热闹只包藏了一个巨大的空虚。你无法知道。图
    书馆如博尔赫斯所说,是一个迷宫,其实每一本书都可以是一个迷宫,何况人。
    我想到这些,仍然平静如水。咖啡热腾腾的,如人的信念,在饮尽之前不会变得
    冰冷。
        愿以此书献给那些使我对生活始终满怀期望并不断获得快乐的人。
     
    2007年7月17日深夜

    谈论 有意思的事---枕草子

     

    引用 自 纯棉婚姻 的空间

    有意思的事---枕草子
                 四时的情趣

     
         春天是破晓的时候最好。
            渐渐发白的山顶,有点亮了起来,紫色的云彩微细地飘横在那里,这是很有意思的。
          
            夏天是夜里最好。有月亮的时候,不必说了,就是在暗夜里,许多萤火虫到处飞着,或只有一两个发出微光点点,也是很有趣味的。飞着流萤的夜晚连下雨也有意思。
          
           秋天是傍晚最好。夕阳辉煌地照着,到了很接近了山边的时候,乌鸦都要归巢去了,三四只一切,两三只一切急匆匆地飞去,这也是很有意思的。
           而且更有大雁排成行列飞去,随后越看去变得越小了,也真是有趣。
           到了日没以后,风的声响以及虫类的鸣声,不消说也都是特别有意思的。
         
         冬天是早晨最好。在下了雪的时候可以不必说了,有时只   是雪白地下了霜,或者就是没有霜雪也觉得很冷的天气,赶快生起火来,拿了炭到处分送,很有点冬天的模样。
          但是到了中午暖了起来,寒气减退了,所有地炉以及火盆里的火,都因为没有人管了,以至容易变成白色的灰,这是不大好看的。
     

     
          少纳言 官职名,作者是歌人清原元辅的女儿,所以取一个清字作代号。
        《枕草子》全书总共十一卷,三零五段。内容主要有类聚,日记,和感想三个阶段。
        摘下《枕草子》中的一篇与友人分享:第一段 <四时情趣>.  
     
        清少纳言的《枕草子》,有着时时刻刻的体会,看似平淡却透着良苦用心。文字中有着素面朝天的明净与女子的妩媚。写出下四季,晚凉,菖蒲的清香,湿衣。。。。。。 
     
         她记得一朵花开声音,那些美丽的衣裳颜色,孩子们可爱而有趣的神情,夏夜的鸟鸣,这些都是用“有意思的事”来结束。如孩子这般坦诚的童真,看似简单的字里行间,分明是历经沧桑后风清月明,静溢而幽香。
     
         这些“有意思的事”在枕边轻翻便可使心底沉静,会不自主的一段一段流连着,不愿放下。
     
       "遗忘我  如梦醒后枕边的书"
       "满天字迹,谁慵倦的手    我的手沿着你的脊背流淌 探访每一段骨节里颤动的精魂 ....."
     
       心底静叹:原来文字可以这样写。。。。。。
       
     

    悦读《追逐日光》

     

     

     

     

     

     

     

     

     

         悦读《追逐日光》

          一个台湾的女孩独自来上海生活,从第一眼开始就迷恋上了上海美丽的法国梧桐,她说:何必还要老远地去看枫叶呢?其实,上海的秋天梧桐就很美!

         在她的博中读到这样的感叹,我犹如梦中惊醒:我们一直生活在上海的人,总是会在枫叶红了的季节,把所有赏秋的美好幻想留给北京的香山、南京的汤山看红叶,却偏偏忽略了每天与我们擦身而过的,每天为我们变换着色彩的,雨天晴天风情百般的法国梧桐!

         我们往往忽略了当下的美好,而追逐着梦想中那绚丽的想象的幻境。

         当一个全球最知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前首席官,时年仅53岁的尤金-奥凯利突然得知自己因患脑癌而只有100天的时光时,他是怎样猛然感受到当下的每一天的美好,并最终满怀感激不带遗憾地离开我们的呢?

         感谢我的朋友,与我分享这本好书《追逐日光》。

         尤金喜欢打高尔夫球,这是他唯一放松远远超出常人的繁忙的法宝。他尤其喜欢在黄昏夕阳横斜的时候,和妻子一起来到球场,不仅仅是黄昏沉静的美,我想还有,他一定觉得在暮色降临之前还能抓紧时间,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的那种享受吧——当追逐日光已经深入骨髓的时候。超越常人的繁忙训练出了超越常人的时间管理,事业成功更容易使这些“成功”者自信地往前冲。尤金说,生病之前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慢下来,有时甚至是停下来欣赏一下身边的风景,直到从医生和专家那里确切地知道自己最多只有100天的那刻。

         尤金是理性的,他全面地了解了自己的病情,决定了自己选择放疗放弃化疗,然后,把所有和自己有过关系的客户、同学、好友、知交、亲人、家人安关系排列成一个一个同心圆,并从最外圈的客户朋友开始一一告别、感谢,非常人所能做到的理智和真诚,以致那些健康的、初次得到消息的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告别。但是他,选择不留遗憾。

         尤金也是感性的,他终于意识到原来牺牲家庭晚餐时光与客户工作晚餐是多么的遗憾。所以,他把最后的时光更多、更美好地留给了妻子和女儿,享受晚餐,赞美女儿的衣着打扮(这些都是健康的他忽略的)。很感动妻子始终陪伴在侧又不仅仅是陪伴,妻子总是让他努力实现任何一个愿望:哪怕是当穿衣也变得困难的时候,妻子只是更好地摆放好他的衣服方向,走开,依然让他努力自己穿上享受小小成功的喜悦。黄昏时分,经常会和妻子一起去修道院的后院静坐,聆听自己的内心,感受宁静,获得健康的气场。打坐后,妻子会和尤金交流不同的冥想也变得是那么的幸福。 

        ……

        “如果你的生活与众不同,过着尤金从5月到9月份那种短暂却丰富的时光,那么你就会懂得什么叫敬畏。你也懂得了什么叫着力量、承诺和爱,而且更重要的是,你懂得了什么叫生活,你学会了怎样谦和地去对待它们。”——科琳-奥凯利

        如果没有明天,要怎样说再见?     

         

    《风之影》

     
     
     
     
     
     
     
     
     
     
     
     
     
     
     
     《风之影》
         如果说,2004年,是《达芬奇密码》发现了我;那么,2007年,是我发现了《风之影》。
     
         如果说,还能有一本小说,能够让劳累了一天的我,在临睡前读到舍不得放下,那么《风之影》成了我难得的解乏奖赏。
     
         让我们来看看世界著名评论人对《风之影》的评价吧:
     
    • 《风之影》是一部醒目、耀眼、声势惊人的作品,弦外之音另有弦外之音,读起来真的很过瘾!有了这么一本精彩的小说,谁还需要看电视?
                                                                                     ——斯蒂芬-金
    • 终于有一本书可以证明,捧读好看的大部头小说是件多么美妙的事了。各种迷人的元素,这本小说里应有尽有:魅惑、紧张、悬疑、复仇……皆由作者巧妙地铺陈在字里行间。相对于伟大的狄更斯,萨丰的功力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国《费城问讯者报》

    • 情节丰富有趣,魅力无可抗拒!书中叙述的秘密、魔法……仿佛俄罗斯套娃似的,惊奇不断!

                                                                             ——法国《费加罗报》

     

         终于。我也有同感,值得用“终于"来形容阅读后的感慨。

         小说是由主人公10岁时被经营世袭二手书店的父亲牵手带到一个叫“遗忘之书墓园”的神秘之旅拉开序幕的。无论是“遗忘之书墓园”的这个创意也好,还是在这书之墓园发现书和人之间无法诠释的神秘联系,以及时时让主人公不得不感叹到:书是一面镜子,人只能在书中看到自己的内心。

        《风之影》,贯穿始终的雨果用过的“万宝龙”钢笔;贯穿始终的对人性的追问;以及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错综的人物关系,轮回的生命,善与恶永存的世界……第一次让人感受到西班牙小说是如此迷人。

        如果你是爱书之人,你会发觉这位西班牙作者和你一样,处处掩饰不住对书的热爱和敬重。

        就象是你的知音,在小说的每一处拐角,你都会感觉到那么熟悉的相遇。

        只是,好小说,不常遇。

     

     

    永远的普罗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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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的普罗旺斯

     
     
         普罗旺斯,一个带着薰衣草香风的田野,一个带着我美丽的          就象我们向往丽江的生活方式那样,这个英国人爱极了法国
    紫色梦幻的天堂。                                                         普罗旺斯给于他们的生活以及心灵的馈赠。他那轻松诙谐的笔风
                                                                                  会把你带入他们自由而惬意的生活中去,你会透过他灵动的描绘
         一对英国中年夫妇,远离伦敦的精致和灰色的天空,来到阳     好奇于一种叫作“松露”的菌菇植物是那样牵动着饕餮之徒的味
    光洒满的法国偏远的农村——普罗旺斯,终于找到了他们需要的     蕾,并不惜训练能够找到好松露的猪和狗狗的鼻子,真是好奇又
    生活方式,并在那里办理了移民手续,安享余生。                     可爱的法国人。你也会跟着他品尝普罗旺斯特有的“茴香酒”恨
                                                                                  不能在那么美妙的酒里陶醉一回。你可以看见他用诙谐的笔调描
                       逃逸都市,享受慵懒,                                       尽管小心却依然有可能在普罗旺斯被骗的经过。甚至,不经意间
                      在普罗旺斯做个时间的盗贼!                                  你和整个普罗旺斯村民们一起聆听了一场帕瓦罗蒂的露天音乐会,
                                                                                  并且和邻座的女士一起猜测幕间休息的帕瓦罗蒂是在用餐还是小
                        “普罗旺斯化”                                        恬。    
                    一个多么新鲜古怪的词儿                                       书的装帧也很精美,很适合这样一本休闲而又精致的旅游书
                         他们这样说我                                         籍,会让读书的人渐渐沉迷期间,似乎看见了普罗旺斯的阳光,
                          我想也不坏                                           嗅到薰衣草的芬芳,看见普罗旺斯人朴实而又为了美食和佳酿可
               至少,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幸福                       以放弃所有的可爱。
                       生活是如此地美好
                    现在和未来都无需牵挂                                          在周末清晨如此和煦的暖阳中,读完这本如此美妙的书,真
                         连时光的流动                                          的是感受到阅读的享受和生活的安宁。
                     似乎都是轻缓慵懒的
                            我喜欢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愿意                                                     我愿意陶醉在想象的驰骋空间。
                  在普罗旺斯的拥抱中改变                                          什么时候,能够拥抱我的——普罗旺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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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美悦读

     

    醉美悦读

          和一本书的关系,是你选择它,会不会也是它在选择你?否则为什么在成排成排的书架之间,你就驻足,你就凝视,你就取下了它?

          而它,好像也早就在等待着你的到来,它听见你的脚步声,振奋了百倍的精神,吸引了你的目光。当你取下它的时候,它立马就抖擞了身骨千年的寂寞就这样抖落一地……

          当你洗净双手,抹平心境,打开书的第一页开始,书的灵魂和你的灵魂就游走在一起了,或羞涩、或相投、或同喜、或同悲……不知不觉之间,你们的命运已合二为一。

          一气读完的时候,你的眼睛还是迷离的,你的灵魂还会在书里游荡不归,你会把书按捺在胸前,久久回味,无穷。

     

    《童年下雪了》几米

     
     
                 《童年下雪了》
     
         几米新作《失乐园》的第三部《童年下雪了》,说的是“人人都有伤心往事”:从小受虐却仍然要用最美丽的方式包扎最痛的地方的叉叉熊、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原来的模样的绷带人、被主人虐待的黑面娃娃……他们的心声让人心痛。
        
         如果我们对人生从来没有期待,是不是会永远不会伤心?
         
         但是就算幸福之门不曾打开,就算自由不过是一种想象,等待这一刻的可能也并不奢侈,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安静温柔的拥抱。
     
     

     
     
     

    杰奎琳风格

     
     

     
     
     杰奎琳风格  Jackie style
          从小似乎没有迷过任何明星,却始终如一地欣赏着几位女性并或多或少对我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辛普森夫人对爱情的勇敢;英格丽褒曼的美丽;可可香奈儿的独特;杰奎琳的风格;戴安娜的羞涩。
     
          春节前偶然在书店的打折区域发现一本不为人注意的好书《杰奎琳的风格》。书是大的16开本装帧,比一般的书要大一些,书的纸张不是现在普遍使用的雪白的道林纸,而是那种微黄摸上去软软的非常舒服的模造纸。印刷的字体也很特别有点像是隶书的扁扁的,很舒服。特别珍贵的是书中大量的历史照片以及杰奎琳的生活照,对于一个喜欢她的我来说无疑是一本珍贵的好书。
     
          说到杰奎琳风格,让人首先想到的是无袖小黑裙、船帽、黑色香奈儿大太阳眼镜、法国式平底鞋;像黑色套头毛衣、白色窄腿七分牛仔裤、平底休闲鞋这样的休闲装束似乎也只有杰奎琳能够穿出时尚感,简洁优雅而又有独特的个性。
     
          这本书正是从时尚和风格的角度,对杰奎琳的成长、个性作了比较深的解读。也是我第一次就杰奎琳的内心了解到她成熟的性格决定其命运:
     
          “杰奎琳很快就从父亲那儿学会了(随后从公公那儿)风格的真正含义:风格不仅仅体现在穿着上,更体现在世界观上。幼小的时候杰奎琳就掌握了全力以赴追求自己想要的,而完全忽略生命中不希望见到的事务的能力。”
          “从感情上说,杰奎琳是个自给自足者。”继兄吉米-奥切罗斯这样回忆道。杰奎琳自己也承认:“如果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我会自己想办法发泄掉。我有这种自我调节的能力。”
           自从幼小的时候开始,对于一个花花公子般的父亲和或多或少有点虐待自己的母亲,杰奎琳就学会具备了重新面对困难(或不愉快的事情),将其变为适宜的、高尚的事情的本领。她从小就非常乐观,通过自己的意志力或想象力,她总是能够让事情跟着自己的想法走,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C-Z-格斯特坦言:“杰奎琳和我一样,我们从来不讨论彼此的个人感情问题。”他们认为这样做是降低社会地位的表现,是不礼貌的。但是,杰奎琳不愿意谈论私人感情的深层次原因是:她比任何人更善于掩饰感情。
          杰奎琳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就已经十分勇敢自信、拥有自我。她最亲密的与之保持50多年通信的继兄说:“我从未听到杰奎琳抱怨过自己,更没有看到她为自己哭过(偶尔会因为他人而哭)。她常常表达自己的赞美、感谢之情。她勇于追求自己的信仰;她坚定、自律、做事有股韧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做事专心致志……她的幽默感、淘气从来不会伤害到他人,往往是针对自己,开自己的玩笑。”
     
          杰奎琳有一个比她更漂亮更时尚的妹妹李,也是她终身的最亲密的朋友和伴侣。在成为第一夫人后,很大的压力和社会的关注让杰奎琳只能与妹妹分享自己的内心。整个世界都希望探得杰奎琳的生活,而李不会,她并不准备从姐姐杰奎琳这儿索取任何东西。李没有辜负姐姐的信赖,虽然这是微不足道的,而在杰奎琳的世界,这是向人致敬最高行为准则。     
     
          杰奎琳喜欢独自一人静下心来思考问题。虽然她的美貌足以吸引整个PARTY,她的风格也足以吸引整个世界,但是她还是愿意静静地待在一边,静静地思考。 无论是在她成长起来的大家族中,还是在贵族学校,乃至后来的肯尼迪家族,她始终能够融入大家庭却又保持自己的独立。
     
          杰奎琳以其法国人的优雅、得体教会了美国人应有的修养。
                                                                                                     (未完待续)

    我的《瓦尔登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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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瓦尔登湖》
     
     
        他君子不器;他从未婚娶;他孓然一生;他从不上教堂;他从不去投票;他拒绝向政府纳税;他不吃肉,不喝酒,从不沾染烟草;尽管他是自然家,却不用圈套,也不用枪支。真正的美国人,非梭罗莫属。
     
                                                                                                                                  ——爱默生
     
     
        这是一本蓝色的书。是《瓦尔登湖》全世界各种版本中最美丽的中文最新彩插版本。而且,在我能够深深地读懂它的时候,在我的心那么幸福的宁静的时候,被赠送到我的双手上——就这样我们完美地相遇了。
     
        看到过很多人说起过这本书,包括我喜欢看的书评写得比较感性的洁尘。并且有个不约而同的说法:这是一本可以、需要用一辈子来阅读的书。我想,也是一本不同年龄读来有不同感受的书吧?我想,所有喜欢读书的人都是喜欢这本书的吧,在心底。
     

        很奇怪,从第一眼第一行开始,就很喜欢这本书,觉得一点都不陌生,觉得和自己有一种亲近。再细读字里行间,如灯下围炉夜谈,如取雪煎茶,如行云流水,反正是喜欢得不想一下子读完。
     
        于是,放在床头,每每临睡前,翻上几页,算是给自己心灵的享受。那么宁静的夜,最适合读《瓦尔登湖》,似有心灵感应,能够看见月光下黛蓝色的湖,微波细漾,入梦来……
     
        恐怕,这一篇日志,我也会慢慢读来慢慢写,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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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就本质来讲,每个人都是孤寂的。
     
        就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没有两片相同的雪花一样,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人。
     
        而人类又是和大象和企鹅一样,都是群居动物,都是害怕孤独的。
     
        所以,才会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才会在遇到和自己相似的知音时,内心自然而然生出欣喜和欣赏。
     
        但是,人,正因为是高级生物,是有思想的动物,所以,很难遇到真正自己欣喜和欣赏的人。越高级越难相遇。所谓,高处不胜寒。所谓,孤独是必然。
     
        想只有真正明白这一点的人,才会开始享受孤寂,才会享受到孤寂给予自己独善其身的美妙和自由,如梭罗。
     
        孤寂,就象黑夜之于白天;就象月亮之于星星;就象白雪之于雨滴;就象高山流水之于知音。 

     

          

     

     

     

     

     

     

     

     

     

      

       享受孤寂,就象在JEZZ 中享受失恋的痛苦;

        

               享受孤寂,就象在大海里享受深水静流的湛蓝;

               享受孤寂,就象在咖啡中享受诗意的醇厚浓香;

               享受孤寂,就象在无声秋雨中享受思念的倦缱;
     
            享受孤寂,就象在落日余晖中品偿爱的氤氲;
     
               享受孤寂,就象在月光里欣赏静湖中的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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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吹哪页读哪页——简朴生活:第一章

        原谅我,一直喜欢欣赏和收集精美的别致的东西。

        原谅我,冬天坐在厚厚的整张澳洲羊皮上面,舒适的同时也是有深深的罪恶感的。

        而我的内心,又是极喜欢一片面包一杯水的清平生活方式的,不是很需要物质的生活,却是很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

         在浮躁的物质的诱惑的都市生活中,常常会突然想到哪一天自己隐去某一个山区,教教无法走出山区的那些孩子们,而且,我愿意是个不拿任何工资的志愿者。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就放弃机关的工作,到崇明支教一年。当时,9个郊县,我选择了最远的崇明,需要坐船才能抵达的一个荒岛。那是我自己的选择,所以,充满了淡淡的自由的快乐。就象当时的三毛,选择放逐自己,浪迹天涯的感觉。

        所以,我的内心,是向往物质简朴,思想丰富的知识分子式清平生活的。

        我相信,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会追随简朴的生活;也只有拥有充分安全感的人,才会不肖人们追求的追求。

        只有真正繁华落尽的心灵,才会珍惜最真、最深、最简单的那种爱——执子之手,白头携老。也懂得。

     
     

         风吹哪页读哪页——冬季之湖:第十六章

         最神奇的是瓦尔登湖的颜色。
     
         你看,就连冬天的瓦尔登都是这样的令人迷惑:“我注意到,瓦尔登湖上的水原本是绿色的,结上冰之后却呈现出了蓝色。到了冬天,湖边一些浅地里有时充满了浅绿色的水,过了一天结冰之后,它们却被冻成了天蓝色。其实,湖水和结冰的蓝绿色是由它里面的空气和光线形成的,最晶莹最透亮的时候就是它最蓝的时候。冰成为了我沉思的最新鲜最有趣的主题。他们告诉我,费费治湖的冰层里有些冰块已经储存了五年,仍然完美如初。真叫人惊讶,为什么一桶水放久了会发臭;而冻起来后却能永远新鲜甜美呢?许多人认为,这就是感性与理性的区别。”
     
         下午,看了新《傲慢与偏见》。一样的家庭,一样的姐妹六人,却有这么不同的个性:伊丽莎白-贝内特的敏感、敏锐、自尊、探究人物华丽外表下的内心世界;而她的妹妹却虚荣、浅薄、无知、追求军官身上的制服和金钱地位。

         一片冰心在玉壶。
     
         冰清玉洁。
     
         这是不是冰和水的区别?瓦尔登湖也让我沉思了。
     
         “如果一个人的四周山峦起伏,湖岸威峻,则这个人身上也会体现出同样的深度。如果是湖岸低平整齐,则这个人必然也同样肤浅。”
     
         看一个人的朋友,看到他的宽度;
     
         看一个人的对手,看到他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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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孩子,你慢慢来

     
     

     
     
     
     
     
     
        “谁能告诉我做女人和做个人之间怎么平衡?我爱极了做母亲,只要把孩子的头放在我胸口,就能使我觉得幸福。可是,我也是个需要极大的内在空间的人……”
                                                        ——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
     
     
     
         TERESA给了我一本这么好的书。
     
         龙应台,当今华人世界最有影响的一支笔,一支豪情万丈的笔,却在心底最柔软处浸透着如此浓浓的母爱和人性的光芒。在她的笔下、在她的眼里、在她的心里:爱子安安是那么充满了灵性和善良,飞飞是那么随和并且惹人怜爱。
     
         像世界上每一个母亲那样,龙应台痴迷着自己的孩子,有时候,那种痴迷和爱是连自己都是迷惑的,比如:
         她着迷似地想吻他,
         帮他穿小衣服的时候、喂他吃麦片的时候、
         为他洗澡的时候、牵着他手学走路的时候,
         无时无刻她不在吻着娃娃的头发、脸颊、脖子、肩膀、肚子、屁股、腿、脚趾头……
     
         龙应台像所有知识型母亲那样关注着孩子心底的最微妙的变化,比如:
         飞飞出世,我开始了解什么叫命运。
         从同一个子宫出来,出来的一刻就是两个不同个性的人。
         安安吮吸时极其凶“饿”,飞飞却慢条斯理。
         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曾经独占父母的爱和整个世界而后又被迫学习分享,
         安安的人生态度是紧张的、易怒的、敏感的;
         也因为是老大,他是个成熟而有主见的人,带领着小的。
         而飞飞,既然从不曾尝过独占的滋味,
         既然一生下来就得和别人分享一切,他遂有个“随你给我什么”的好脾气;
         他轻松、快乐、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他没有老大的包袱。
         他因此更容易得到别人的爱,
         别人大量的爱又使他更轻松、快乐、随意、简单。这就是命运。
     
         我更在意的是仔细读了这本书十周年再版时的跋,已是翩翩少年的19岁安安和15岁飞飞各自回忆的童年和他们纯净眼里的妈妈。那么多美好温馨的画面,以及母亲的急迫与孩子内心的反叛,让我想到我的孩子,真希望时光能怜我,让我和我的孩子再走得慢一些,让我在我的孩子生命里能够再多待一会儿,因为,我知道,他已经开始独立。
     
         所以,我的朋友,乘你还来得及的时候——
        
         请你抽出每天临睡前的时间陪伴孩子,给他讲故事给他念书倾听他的委屈和小秘密;
     
         请你蹲下来,让你的眼睛和孩子的眼睛平行了以后,看着孩子的眼睛耐心地听他说;
        
         在孩子满身是泥并且用了一个半小时走了25分钟拐一个弯就能从学校回家的路程的时候,请你不要急于责怪他,而是细心地搞清楚他这一路是怎么玩回家的;
     
          ……在你还来得及的时候,请好好地享受这爱的天地。  
     
     
         或者,母亲再怎么柔软,依然是要成为成长起来的孩子坚强而坚定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开向蔚蓝天空明媚的窗口;一本好书,也是走向美丽明净天堂的一个台阶。读完这本写出我共鸣的好书,把书捧在胸前想:TERESA,让我怎么感谢你,才好?
     
        
     
            
     
     
     
     
     
     

    《海鸥乔纳森》(下)

     
     
     
                 《海鸥乔纳森》下)
                     作者:理查德-巴赫(美)

     

    第三章

     

    乔纳森在“远方山崖”上空慢慢地盘旋着。这只莽莽撞撞的年轻海鸥福来奇是一流的飞行员。他在空中飞得很卖力,动作轻快,而更重要的是,他确实有一种学习飞翔的强大动力。

    此刻,他又飞了回来,一个灰色的模糊身影呼啸着来一个俯冲,时速150英里,从他老师身边一闪而过。又突然开始做另一种尝试,16段垂直慢速侧翻,并且大声数着点数。

    “……8……9……10瞧,乔纳森,我飞出了空气的速度……11……我要像你一样做出美妙的结束动作……12……但是,该死!我就是做不到……13……这最后三次……没有……14……哎呀!”

    失败让福来奇怒气冲冲,在最高点失速的程度就更加严重。他向后倒下、滚翻、猛地反身旋转,终于调整过来,大口喘着粗气,落到老师身下100英尺处。

    “乔纳森,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我太笨了,太没用了,太没用了!我试呀试,可怎么也学不会!”

    海鸥乔纳森俯视着他,点点头。“如果你在急升的时候过分用力,你肯定学不会。福来奇,你在开始时,每小时已经慢了40英里!你的动作得稳定而流畅!记住,动作干净利落!”

    他降到年轻海鸥飞翔的高度,“现在咱俩一起试,注意那个急升动作,要流畅,放松!”

    三个月后,乔纳森已经另外有六个学生了,他们全是流放者,但是都对为飞翔的乐趣而飞翔这种新奇的想法大感兴趣。

    不过,对他们来说,练习高难度动作要比懂得这样做背后的原因更容易些。

    “我们每一位都应真正怀有做伟大海鸥的理想,追求无限的真理,”乔纳森常在黄昏时站在海滩上这样说:“精确的飞翔动作是迈向表达我们真正本性的第一步。一切限制我们真正的第一步。一切限制我们的事情都要先放在一边。这就是为什么要练习高速飞翔、低速飞翔和特技动作……”

    他的学生们因为一天辛苦的训练而昏昏睡去。他们喜欢训练,因为飞得快又刺激,学习的渴望随着每节课增长,只有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满足。不过,他们谁也不信,包括福来奇林德,飞翔的理想实现时,凭着思维飞翔和在风中飞翔一样真实。

    “你们整个身体,从翅膀一端到另一端,”有时候,乔纳森会说,“其实就是你们的思维本身,就是你们可以看见的有形的思想。冲破你们的思维枷锁,也就冲破了你们身体的枷锁……”然而,不管他 怎么说,他们听来都不过像好听的催眠曲,听得越多就越好入睡。又过了一个月,乔纳森说,回到鸥群中的时候到了。

    “我们还没准备好呢!”海鸥亨利凯尔文说,“咱们不会受欢迎的!咱们是流放者!咱们不该勉强自己回到不受欢迎的地方去,对吧?”

    “我们想到哪儿就可以到哪儿,想成为什么样子就可以成为什么样子。”乔纳森回答说。说罢,他振翅飞离沙滩,转向东方,朝群鸥地上的故乡飞去。

    他的学生们一时苦恼起来,鸥群的法律是流放者永远不能回返,这条法律已经施行了万年,没有一次破例。法律不准他们回去,乔纳森却要回去;现在他已经飞过海面一英里了。如果他们犹豫时间再长些,乔纳森将会单枪匹马面对充满敌意的群鸥。

    “好吧,如果我们不是群鸥的一分子,我们就不需要遵守那里的法律,是吧?”福来奇自言自语似的说,“再说,真要打架的话,咱们在那儿比在这儿更有用。”

    于是,那天早晨,他们从西向东飞去,一行八只海鸥,排成两个菱形队,翼尖几乎重叠起来。他们以135英里的时速飞过群鸥参议大会海滩上空,乔纳森带队,福来奇平稳地飞在右翼,亨利觊尔文努力地跟在左边。然后,整个队形像一只鸟一样慢慢地向右侧翻飞……水平……转向……反向……转向……水平飞,风声呼呼地抽打着他们。

    这队形好像一把巨大的刀子,立即割断了群欧日常的叽叽啾啾,八千只海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八只海鸥,一只接一只,干脆利落地做一个完整向上翻筋斗,又绕一大圈,最后几乎垂直般落到沙滩上,而后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海鸥乔纳森又开始了他对学生们飞翔的讲评。

    “首先,”他苦笑着说,“你们跟上来有点慢……”

    群鸥如遭电击,这是些流放者!他们居然回来了!而这……这是不可能的!福来特预想的战斗被群鸥的迷惑冲散了。

    “嗯,可不,他们是那些流放者,”一些小海鸥们说,“可是,嘿,伙计,他们从哪儿学来那种飞翔本事的?”

    几乎花了一个小时,群鸥 长老的话才传遍鸥群:别理他们,谁跟流放者说话,谁将立即被流放;谁要敬佩流放者,也就触犯了鸥群的法律。

        从那一刻起,群鸥就把灰色羽毛转过来背对着乔纳森,可是,看来他不以为意。他径自在海滩上进行他的训练课程,并且头一次要求学生们向能力极限挑战。

    “海鸥马丁!”他的吼声划过长空,“你说你会低速飞翔。用事实来证明吧,飞飞看!”

    一向不爱吱声的小海鸥马丁威廉,被老师发火吓了一跳。连他自己都奇怪,自己怎么一下子成了低速飞翔的高手。在极轻柔的微风中,他可以不用扇翅膀,就把速整个身子从沙滩升到云霄,又从云霄飞落到沙滩。

    同样地,海鸥查尔斯罗兰德乘着大山风飞上了24000英尺的高空,从空气稀薄的高空中飞下来,他身体冻得有些发紫,但是他又惊又喜,决心明天再飞高一些。

    海鸥福来奇跟别的海鸥不一样,热爱特技飞翔非比寻常,这时,他终于攻克难关,顺利完成了他的16段垂直慢速翻飞。第二天,他完成整套动作时还做了个720度滚翻。他的羽毛把耀眼的阳光反射到沙滩上,那里有几双眼睛在人偷偷地看着。

    乔纳森每时每刻都在学生们身边,时而示范,时而建议,时而指导,时而鼓励。为了飞翔的乐趣,无论在夜晚,还是多云,或是暴风雨天,他都陪着学生们在天上飞,而这时,群鸥却可怜地蜷缩在地上。

    每天练习完,学生们在沙滩上放松,可以更仔细地听乔纳森讲解。他有一些疯狂的想法,他们无法理解,不过,他也有一些好的想法是他们能够理解的。

    渐渐的,在晚上,学生圈外又添了一圈——一圈好奇的海鸥在黑夜结束前来听讲,而且彼此都 不想碰见别人,又在黎明前悄悄离去。

    他们回来一个月后,海鸥特伦斯罗维尔——群鸥中第一只海鸥越过界线,要求学习飞翔。他这一要求就将自己定为有罪的海鸥,成了流放者。他成了乔纳森的第八名学生。

    第二天晚上,又来了一只叫克尔梅纳德的海鸥,他踉踉跄跄走过沙沙以,托着左翅膀,跌倒在乔纳森的脚 边。“帮帮我,”他说得十分平静,就像临终前的遗言,“这世界上我最想要的要飞……”“那么来吧,”乔纳森答应道,“跟 我一起飞起来,马上开始。”“你不知道,你看我的翅膀,它动不了。”

    “海鸥梅纳德,你可以成为你自己。你有塑造真正自我的自由,就在此时此地,什么也不能阻拦你。这是伟大海鸥的法律,这是真正的法律。”

    “你是说,我可以飞吗?”

    “我说你是自由的。”

    就那么简单、那么快,海鸥克尔梅纳德展开翅膀,毫不费力地飞上了漆黑的夜空。他从500英尺处使劲尖声大叫:“我能飞了!听呀!我能飞了!”睡梦中的群鸥被他的叫声惊醒了。

    日出时,有近千只海鸥站在学生圈外,好奇地看着梅纳德。他们不在乎会被别的海鸥看见,只是聚精会神地听着,想搞懂海鸥乔纳森。

    他只是讲了一些简单易懂的东西:海鸥天生就应该飞翔,自由是生命的本质,任何妨碍自由的东西都该摒弃,不管什么形式的限制、宗教或是迷信都应该抛开。

    “摒弃?”聚集的鸥群里传来一个声音,问道:“即使是鸥群的法律?”

    “唯一真正的法律是指向自由的,”乔纳森解释道:“此外没有别的法律。”

    “你怎么能使我们跟你飞的一样?”另一个声音问,“你那么特别,那么聪明,那么非凡,不同于所有的海鸥。”

    “看看福来奇!罗维尔!查尔斯罗半德!朱迪里!他们也特别、聪明、非凡吗?他们和你们一样,和我一样,不比我们强什么。不过唯一的区别是,他们已经开始懂得真正的自我,而且开始学习了。”

     他的学生,除了福来奇外,都不自在地扭过头。他们没有意识到这就是自己在做着的事情。

    聚过来的海鸥一天比一天多,他们有过来问问题的、有崇拜的,也有藐视的。

    “群鸥传说,如果你不是伟大海鸥亲生的儿子。”一天早晨,在高阶速度训练后,福来奇告诉乔纳森,“那么你要比现在超前1000年。”

    乔纳森叹了口气。他想,这就是误解的代价,他们不是叫你魔鬼,就是叫你神。“你怎么看,福来奇?我们超前吗?”

    沉默了好一会儿,福来奇说:“嗯,这种飞法一直就有,谁肯探索,谁就可以学会这种飞法;跟时代没有关系。也许,我们树立了新风尚,走到了大多数海鸥要走的路的前面。”

    “说的有道理,”乔纳森说着,侧翻过来,仰身水平滑翔了一会儿,“这比说我们超越时代好多了。”

    事情发生在一星期后。当时,福来奇正向一班新学生示范高速飞翔的基本技巧。他刚从7000英尺的高空展翼俯冲之后拉平,在海滩上方几英寸处燃起一条长长的灰线。就在这时,一只第一次飞翔的小海鸥闯入了他的航线,口中还叫着自己的妈妈。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海鸥福来奇林德急忙以200多英里的时速闪向左边,一头碰到了坚硬的花岗岩峭壁上。

    然而,对他来说,这岩石就像一扇坚硬的巨门通向另一个世界。这一撞令他眼前一片漆黑,一阵惊慌后,他飘进一个非常古怪的天空,时而晕厥,时而清醒;害怕、难过,一种无法形容的难过涌上来。

    他听到一个声音,就像他第一次遇见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时那样:

    “福来奇,关键是循序渐进努力克服我们自身的局限,要有耐心。我们的课程还没有进行到在飞翔中怎么躲避岩石呢。”

    “乔纳森!”

    “也有人说是伟大海鸥之子。”老师淡淡地说。

    “你在这儿干吗?峭壁!我没有……我没……死?”

    “哦,行了,福来奇。想想看。要是你在和我说话,那么很明显你没死,对吧?你确实草率地改变了你的意识水平。现在,抉择的时候到了。你可以留在这里,在这一水平上学习,或者回去继续教诲群鸥,顺便说一句,这里比那里层次高多了——长老们正暗暗希望我们出些事,不过,他们可没想到你这这么快就让他们如愿了。”

    “我当然想回到鸥群中,我才刚开始与那新生打交道!”

    “很好,福来奇。记不记得我们说过,身体就是思想本身……”

    在峭壁下,福来奇摇摇头,伸展翅膀,睁开双眼,站在群鸥中间。他刚一动,聚集在周围的海鸥就发出了叽叽啾啾的叫嚷声。

    “他活着!他原来死了又活了!”

    “用翼尖摸摸他!让他醒过来!伟大海鸥之子!”

    “不,他不承认!他是鬼!魔鬼!来破坏鸥群的!”

    聚集在一起的4000只海鸥被所发生的一切吓倒了,魔鬼,这一叫法像一阵海上的暴风,一时间传开。他们眼露凶光,鸥嘴尖尖,一起上来要除掉福来奇。

    “我们离开,你看好不好,福来奇?”乔纳森问道。

    “我当然不大反对,要是我们曾……”

    立刻,他们一起撤离到半英里外,暴怒的群鸥张开尖嘴,却咬空了。

    “为什么,”乔纳森弄不明白,“世界上最难的事是让一只鸟相信他是自由的呢?只要花点时间学习,他自己也可以证明的。为什么这么难办?”

    福来奇依然为刚才的情景发呆。“你刚刚怎么办到的?我们怎么到这儿来的?”

    “你刚刚不是说,你要离开那帮发怒的家伙吗?”

    “是呀,但是你怎么做……”

    “像其他事一样,福来奇,练出来的。”

    到了早晨的时候,群鸥已经忘记了他们的疯狂,但是福来奇没有忘记。“乔纳森,还记得很久 以前你说过,因为爱,所以要回来帮他们学习吗?”

        “当然记得。”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做到爱一帮暴怒的鸟,他们都要杀死你。”

    “哦,福来奇,当然不是那样!你当然不爱仇恨或是邪恶。你得学着去了解真正的海鸥,他们都有善良的本性,还得帮他们自己发现自己那些优点。这才是我所说的爱。你明白这里的关键后,自然会乐在其中。

    “比方说,我记得一只脾气暴躁的海鸥,名叫福来奇林德。他刚流放时,一心准备与群鸥决一死战,所以就在‘远方山崖’为自己构筑了一座痛苦的地狱。然而今天,他却在这里为自己建造了一座天堂,并且带领整个鸥群向同一个目标。”

    福来奇转向老师,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恐慌。“我带领?你说‘我要带领’是什么意思?你是这里的老师,你不能离开!”

    “我不能吗?你不认为还有别的鸥群,别的福来奇吗?他们比这里更需要一个老师,这里的海鸥已经飞在光明的路上。”

    “我?乔,我只是一般的海鸥。而你是……”

    “……唯一的伟大海鸥之子,我猜得对吗?”乔纳森叹口气,向海上看去,“你不再需要我了。你需要每天继续多多地寻找自我,那个真正的、能力无限的海鸥福来奇。他是你的老师,你需要懂得他,学习他。”

    过了一会儿,乔纳森的身体在空中摇曳起来,发着微光,开始变得透明。“别让他们散布有关我的愚蠢谣言,或者把我奉为神灵。好吗?我是一只海鸥,我喜欢飞翔,也许……”

    “乔纳森!”

    “可怜的福来奇。不要仅仅相信你眼睛看到的东西。它们所显示的极其有限。用你的悟性去看,找出你已经知道的东西,然后,你会发现飞翔的真理。”

    微光不见了。海鸥乔纳森消失在茫茫的天空中。

     

    过了一会儿,海鸥福来奇腾空飞起,面对一队全新的学生,他们急切希望开始第一课。

    “首先,”他语重心长地讲,“你们得明白海鸥是一种自由无限的理想,一个伟大海鸥的形象,你们的整个身体,从翅膀的一端到另一端,都是你们的思想。”

    小海鸥们疑惑地看着他,嘿,伙计,他们想,这听起来不像一个翻筋斗的原理。

    福来奇叹口气,又开口说:“嗯,啊……很好。”带着挑剔的眼光看看他们,接着说,“咱们开始水平飞翔吧。”说到这儿,他忽然明白了:他的朋友十分真诚,不比自己更非凡。

    乔纳森,没有极限?他想着。好吧,那么不久,我也会出现在那缥缈的高空中,向你演示一两样飞翔特技!

    尽管他尽量在学生面前表现得相当严厉,但海鸥福来奇突然看到这群海鸥的真正面貌,一刹那,他发觉自己不止喜欢他们,而且还深深爱着他们。没有极限,乔纳森?他想着,不觉微笑起来。他学习的长路开始了。

                                                                                            (全文完)

     

    《海鸥乔纳森》(中)

     
     
     
     
     

           《海鸥乔纳森》中)
                 作者:理查德-巴赫(美)
     
     

     

     

        天全黑下来,海鸥乔纳森回到海滩上的群鸥那里,头晕晕的,筋疲力尽。然而他高兴地做了一个翻筋斗下落,在最后落地前还做了个快速滚翻。他觉得,大家听说那项突破,也会欣喜若狂吧。现在生活又多么有意义呀!生活更有理由,而不只是单调地在渔船旁蹒跚来去。我们可以改变无知的状态,还可以看到我们与生俱来的优势、才智和技能。我们可以自由!可以学会飞翔!

        未来的岁月在前面召唤着,散发着希望的光芒。

        他着陆时,海鸥们聚集在一起,正在召开海鸥审议大会,看样子已聚集了一段时间,实际上,大家在等它。

       “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站到中间来!”长老以最庄严的声调发话了。站到集会中间意味极大的耻辱或是无上的光荣。光荣地站到中间是海鸥选举最高领导人的方式。他想,今天早晨大家当然看见了那项突破!但是我不是要荣耀,也不想当领导人,只想让大家分享我所发现的一切,把大家都能达到的境界展示出来。他迈步向前。

       “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长老开口说,“在大伙的眼皮底下,因耻辱而站到中间来!”

        这话听来犹如当头一棒。他双膝发软,羽毛垂下,耳朵里嗡嗡直响。因耻辱而站到中间来?不可能!那项突破!他们不会明白!他们错了,他们搞错了!

       “……因为他不计后果,不负责任,”严肃的声音继续数落,“还冒犯了海鸥全族的尊严与传统……”

           因耻辱而站到中间,意味着他将被驱逐出鸥群,并被流放到“远方山崖”过孤独的生活。

           “……有一天,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你会明白不负责任是不行的。生活是我们搞不懂的,也没法搞懂。我们只知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吃,并且想方设法尽可能延长寿命。”

        从没有海鸥对长老回嘴,可是这时却响起了乔纳森雄辩的声音。“不负责任?兄弟们!”他提高嗓门,“谁还能比探索和追求一种生活意义、一种更高的生活目标更负责任呢?我们抢吃鱼头已经有千年了吧,但是现在我们有了更好的生活理由——学习、发现、自由!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向你们展示我所发现的……”

            群鸥也许都是铁石心肠。

          “谁是你的兄弟!”海鸥们异口同声说道,他们都板起面孔不再听他讲,一起抛弃了他。

             余下的日子里,海鸥乔纳森孤独度日,但他还是飞到了“远方山崖”那边。他的悲哀不是孤独,而是其他海鸥不愿相信奇妙的飞翔在等着他们:他们不愿意睁开眼睛看。

            他每天又学一些,学会了流线型高速俯冲潜水,这可以使他找到更加珍奇美味的鱼,那些鱼就聚集在海面10英尺以下。他不需要渔船和那些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吃的变质面包。他学会了在空中睡觉,在夜风中找到 飞翔路线,从日落到日出飞翔距离达到100英里。海上大雾时,他也能控制自如地飞过,飞越雾层进入耀目的晴空……这时,其他海鸥是站在地上,除了雾雨之外什么都不知道。他还学会了乘着强风飞抵远方内陆,在那里吃细嫩的昆虫。

            他曾对群鸥抱过希望,现在他只能独善其身了,他学会了飞翔,对付出的代价毫不后悔。海鸥乔纳森发现无聊、害怕和愤怒,是海鸥的生命那么短暂的原因,从脑中抛开那些想法,真的,他过上了既长寿又美好的生活。

            他们来找乔纳森时已是黄昏,乔纳森正独自在他钟爱的天空中平静地飞翔着。这两只出现在他两翼旁的海鸥纯洁如星光,高高的夜空里,他们的羽毛泛着柔和可爱的光。不过,最可爱的还是他们的飞翔技巧,他们翼尖的扇动和他的翼尖一直只相差一英寸距离。

            乔纳森一言不发地开始测试他们,以前没有哪只海鸥曾通过这种测试。他弯曲翅膀,以时速一英里近于停飞的状态慢飞,那两只羽光焕发的海鸥也以不变的姿势轻松地跟着他慢飞。他们会慢飞技巧。

           他收起双翅,打个翻身,以时速190英里向下飞去。他们也以完美的姿势同他一起向下疾落。

           最后,他直接在那一速度上做了一个又长又直的慢滚翻。他们微笑着,跟着他一起滚翻。

           接着,他换成了水平的姿势飞翔,沉默了一段时间,他才开口说:“很不错,你们是哪儿的?”

         “乔纳森,我们来自同一个鸥族。我们是兄弟。”这话说得平静而有力,“我们来带你高飞,带你回家。”

         “我没有家,也没有鸥族,我只是一个流浪者。现在咱们正那大山风的风口上。再飞高几百英尺,我这副身子就再也无法抬高了。”

         “乔纳森,你当然能飞得更高,你已经学会了。从一个学校毕业,是另一个学校开学的时候了。”

          正如学习照耀着他的一生,理解海鸥乔纳森照亮了那一刻。他们是对的,他是可以飞得更高,是该回家的时候了。

          最后,他对着苍穹投下了深 长的一瞥,看着那片宽广、灰白 的旷野,在那里他曾学了那么多。

         “准备启程。”他终于说。

         海鸥乔纳森与那两只闪亮的海鸥一起展翅腾飞,消失在深深的夜空里。

     

    第二章

     

        那么,这就是天堂,他想。不禁对自己微笑起来,飞上来的刹那就对天堂评头论足,恐怕有点不太恭敬吧。

        现在,他从地上飞来,飞入云霄,与两只闪亮的海鸥结伴同行,他看到自己的身体也像他们一样发着亮光。的确,他还是那只年轻的海鸥乔纳森,还是那双金色的眼睛,然而,他的外在形象已经大大不相同了。

        虽然还是海鸥的身体,但感觉却已经比原来飞得好多了。怎么?他想,我现在用一半的力气,就可以飞得比以前快一倍,表现也比从前最佳状态时好一倍!

        现在,他浑身的羽毛泛着耀眼的白光,翅膀平滑完美如同打磨光亮的银片。他开始高兴地重新学习如何使用新翼,如何对这双新翼施力。

        在时速250英里时,他感到这几乎是他水平飞翔的最大时速;在时速273英里时,他感到那就是自己的飞翔极限了;不免有那么一点儿失望。这副新的身体所能做的依然有极限,尽管已经比原来水平飞翔速度快了许多,但要冲破极限还是要费很大力气。他本来想,天堂里应该是没有任何极限的。

        云彩散去,同行的海鸥叫道:“乔纳森,欢迎归来!”然后消失在高空中。

        他飞过一片海域,朝蜿蜒的沿海岸线飞去。有几只海鸥在山崖上方的上升气流处飞翔着,还有几只在北方远远的地平线上飞翔着新景象、新思绪、新问题都出现了。海鸥怎么会这么少?天堂应该海鸥成群!为什么我会一下这么累?在天堂里海鸥应该不会感到累,也不需要睡觉。

        他在哪儿听过这话?在地上生活的记忆渐渐淡忘。地球是他曾学过许多知识的地方,不过细节已经模糊——大约是争抢食物、流放呀什么的。

        海岸线上十几只海鸥前来迎接他,尽管什么也没说,他仍能感到自己很受欢迎。确实回到了家。这一天对他来说十分重要。这一天的 太阳是何时升起的,他已不复记忆。

        他准备在海滩降落,拍打着翅膀在一英寸高的高中稍作停留,然后轻轻落在沙滩上,其他海鸥也落下来,但他们并没有扑扇翅膀,只是在风中旋转,发亮的翅膀展开,而后,稍稍改变羽毛的弧度,双脚一踏上地面,就立刻稳住了。落地控制得非常漂亮,可是乔纳森现在实在是太累了,无力再尝试。站在海滩上,没吭一声,他睡着了。

        随后的几天里,乔纳森发现在这个地方要学的飞翔知识,同他抛在身后的那段生活里已经学过的同样多。不过,还有些不同,就是这些海鸥的想法和他想的一样。对他们来说,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到外面寻求和感受完美,他们最爱做的事也是飞翔。他们全是非常优秀的海鸥,每天都不停地练习飞翔,测试更先进的飞翔技术。

        好长一段时间,乔纳森淡忘了他原来生活过的那个世界,在那个地方,群鸥无视飞翔的快乐,只将翅膀作为寻找和争抢食物 的工具。然而,偶尔某个瞬间,他仍然会想起这些。

        有一天早晨,他和老师一起出去,练过收翼快速翻滚后,在海滩上休息时,他静静地问:“沙利文,大伙都在哪儿?”现在他已经十分习惯心灵感应这种轻松的交流方式了,这里的海鸥不用叽叽啾啾尖叫。“为什么这儿海鸥不多?嗯,我来的那个地方……”

        “……成千上万只海鸥,我知道。”沙利文说着摇摇头,“乔纳森,我所知道的唯一答案是,你确实是一只万里挑一的海鸥,我闪大多数都进步得那么慢。我们差不多都是从那样一个世界到这儿来的。别再想着我们来的地方,也别在意我们曾去哪里,为现在活着吧。你想过?在我们第一次想到,除了同群鸥一起争吃、争斗或争权外,生活中还有更多其他事情的时候,我们得经历多少种生活吗?乔,千种生活,万种生活!然后,再过百种生活,那时我们才开始懂得完美这件事。又过百种生活,我们才了解到:我们生活的目的是寻找完美,并且展示它。现在,我们遵循同样的生活原则。当然,通过所学,我们可以选择下一种生活境界。不学的话,下一种生活境界与这个一样,同样的极限同样带来克服极限的重负。”

        他伸展翅膀,迎着风,接着说,“不过,乔,你一下子学了那么多,没有经历那千种生活就找到了这个世界。”

        一会儿,他们又在空中练习起来。分段侧翻的动作难度大,因为翻到一半乔纳森就得准备整个颠倒,倒转一只翅膀的曲线,和老师的倒转动作一样精确、连贯。

        “咱们再试一次。”沙利文建议道。反反复复,“再来一次”。最后,他终于说:“好了。”他们又开始练习向外翻筋斗。

        一天黄昏,没有夜飞的海鸥们一起聚在沙滩上,显得心事重重。乔纳森鼓足他所有的勇气,走到海鸥长老跟前。据说他将很快到另一个世界去。

        “吉昂……”他有些紧张地开口说。

        海鸥长老吉昂慈爱地看着他,问道:“什么事,孩子?”年纪非但没有这位长老衰弱,反而使他的飞翔技术更加精湛;他比任何一只海鸥都飞得远,而且他所掌握的飞翔技巧,其他海鸥还在渐渐地学习。

    “吉昂,这个世界根本不是天堂,对吗?”

    月光下闪现着吉昂的微笑,他说:“你又在学习了,海鸥乔纳森。”

    “那么,还有发生什么事?我们还要上哪儿去?没有一个叫天堂的地方吗?”

    “没有。乔纳森,没有这样的地方。天堂不是一个地点,也不是一段时间天堂是完美的状态。”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道,“你是一个飞翔好手,对吧?”

    “我……我喜欢速度。”乔纳森说,有些吃惊,但得到长老的注意却也不无骄傲。

    “乔纳森,在你接近完美速度的时候,你将开始接触天堂。而且,那并不是时速1000英里,或是100万英里,或是以光速飞。任何数字都是一种有限,而完美是无限的。孩子,完美速度就是达到那种境界。”

    吉昂倏然消失了,悠然又出现在50英尺外的海水边,一切都在瞬间完成。然后他又消失,在千分之一秒内又站到乔纳森的肩上说“这是一种乐趣。“

    乔纳森觉得真是眼花缭乱,忘了天堂的话题:“你怎么做到的?是什么样的感觉?你一下能飞多远?”

    你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吉昂说,“我已经去过我想去的地方,无论什么时间。”他扫视海面,接着说,“奇怪,为了旅行而藐视完美的海鸥哪儿也去不成,飞得特别慢。那些为了完美而把旅行放在一边的海鸥,却瞬间,哪儿都去了。记住,乔纳森,天堂不是一个点,也不是某个时间,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没有意义。天堂是……”

        “你能教我那样飞吗?”海鸥乔纳森打算攻克另一项未知,这时,他的话音听起来有些颤抖。

        “当然,只要你愿意学。”

        “我愿意,什么时候开始?”

        “只要你愿意,现在就可以开始。”

        “我真想像你那样飞,”乔纳森说道,他双眼里闪出一道奇异的光,“请教给我该怎么做。”长老吉昂更为仔细观察这只年轻的海鸥,慢慢地讲来:“想飞多快就多快,要去哪里就去哪里,首先你必须知道自己已经到达那里……”

        在长老看来,这秘诀就是,乔纳森不再认为自己囿于一个有限的身体,不再认为自己的翅膀只有42英寸宽,也不再以为自己的飞翔无法超出既定的航线图。这里的关键是懂得自身真正的本质所在,懂得完美像一个未被写下的数字,可以让你在转瞬间超越时空。

        乔纳森坚持苦练,日复一日,起早贪黑,全力以赴,寸步不离训练场。尽管如此,却始终不能有新的突破。

        “忘掉信念!”长老时而提醒他说,“飞翔无需信念,只需理解。这次也是一样。现在,再试一下……”

        不久,有一天,乔纳森站在岸边,闭着双眼,冥思苦想。一闪念间,他猛地领悟了长老吉昂所教给他的关键“啊,真的!我是一只完美的、不受限制的海鸥了!”顿时,他感到喜出望外。

        “太好了!”吉昂的话音里也含着成功的喜悦。

        乔纳森睁开双眼时,看见自己正和吉昂站在完全不同以往的海岸上——绿树一直垂到水边,两轮金黄的太阳在头顶照耀着。

        “你终于悟到这一点了,”吉昂接着说:“不过,你的控制力还欠一点功夫……”

        乔纳森惊奇地问:“我们这是在哪儿?”

        吉昂完全没有在意周围奇特的环境,没有正面回答那个问题,“我们在一颗行星上吧,很明显,碧绿的天空,两颗星星是这里的太阳。”

        乔纳森开心地欢呼一声,喊出他离开地球以后的第一声:“成功了!”

        “噢,当然会成功了,乔,”吉昂说,“只要你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做任何事都会成功。现在说说你的自控力……”

        他们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其他海鸥金色的瞳仁里充满对乔纳森的敬畏,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他从这伫立良久的地点消失,又回来了。

        他站在那里,他们向他道贺,可是,连一分钟都不到,他就无法忍受了。他谦逊地说:“我是新来的,才开始学!我该向你们多学习!”

        “不知怎么回事,乔,”站在近前的沙利文不解地说,“你无畏的学习勇气是我万年来所仅见的,没有任何海鸥比得上你。”海鸥们一片沉默,乔纳森觉得有些不安。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来研究时间了,”长老说道,“等你能在过去和将来之间穿行,你就可以开始学习最难,也是最有力、最有趣的一种了。然后你就会准备好高飞,懂得慈悲和爱的意义了。”

        一个月过去了,或者说感觉像过去了一个月,乔纳森的学习进步神速。以往他从一般经验中就学得很快,现在,作为吉昂亲自教导的入室弟子,他像一台流线型、长羽毛的计算机似的,大量吸收着新东西。

        可是后来,吉昂消失的那一天来到了。他当时静静地对大伙讲着话,告诫大家学无止境,必须不断练习,更要锲而不舍地努力理解各种生活的宝贵真理。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的羽毛变得越来越亮,最后变得那么亮,以至其他海鸥没法睁眼看他。

        “乔纳森,”他说,这是他最后的话,“继续努力学习去爱。”

        他们再睁开眼时,吉昂已经不见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乔纳森发现自己时常想到自己的故乡——原来生活过的地球。如果他在那里懂得现在所知道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那生命就该有意义多了!他站在沙滩上想着,那里会不会有一只海鸥在挣扎着冲破自我的限制,发现飞翔的意义远不只是从小渔船那里抢一点面包屑?或许那里正有一只海鸥因为敢于对群殴说真话而被流放。乔纳森越是遵循码头的原则,越是努力认识爱的本质,他就越想回到地球。尽管他的过去充满孤独,但海鸥乔纳森却是位天生的老师,他自己奉献爱的方式,就是把自己所理解的真实,传授给另一位渴望一窥真实境界的海鸥。

        沙利文,现在长于以思维速度飞翔,正教着其他海鸥学习,却对乔纳森的想法有些不解:“乔,你曾经是流放者。你想那里的海鸥有谁会听你的呢?俗话说,飞得最高的海鸥看得最远。在你来的地方,海鸥站在地上,他们只会互相叫嚷,彼此争抢。他们距离天堂何止千里——你说你要让他们在自己站的地方看到天堂!乔,他们连自己的翼尖都看不清!留在这儿吧,帮助这些新来的海鸥,他们起点高,你教什么,他们懂什么。”沉默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如果吉昂那时也回到他的故乡,那今天你会在哪儿呢?”

        最后一点很有说服力,沙利文是对的。飞得最高的海鸥看得最远。

        乔纳森留了下来,教起来的海鸥,他们都很聪明,学得很快。但是,那种老想法一再回来,他无法不去想,地球上总有一两只海鸥也会愿意学的。要是长老在他刚被流放的那一天来到他身边,他现在该学会多少东西 啊!

        “沙利文,我必须回去,”他终于说,“你的学生们都学得很好。他们能帮你带新学生。”

        沙利文叹也口气,但没有再争辩,他只说:“我会想你的,乔纳森。”

        “沙利,别傻了!”乔纳森嗔怪道,“别忘了,我们每天努力学的是什么 !要是我们的友谊依赖时空之类来维护,那么,我们最后克服时空限制后,不是就毁掉了我们的手足情?但是克服空间限制后,我们就只剩下‘此地’;克服时间限制后,我们就只剩下‘此时’。就在此地与此时,你不觉得我们还有机会见一两次面吗?”

        海鸥沙利文不禁哈哈大笑,“你这只疯狂的鸟,”他和善地说,“要说有谁能向地上的凡夫俗子展示千里之外的世界,那一定是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他看了看沙滩,接着说,“再见,乔,我的朋友。”

        “再见,沙利,我们会再见面的。”说完这话,乔纳森脑海里开始浮现出另一时空中海岸边大群大群的海鸥,他懂得凭他练就的功夫,他已不是皮包骨头的老模样,而是自由飞翔的完美形象,可以随心所欲。

        海鸥福来奇·林德还很年轻,但已经懂得没有哪只海鸥曾像他那样,遭受群鸥那么严厉又那么不公正的话。

        “我不在乎他们说什么,”他拼命地想,朝“远方山崖”飞去时,视线不免有些模糊。“飞翔怎能只是从一个地方扑扇到另一个地方,没劲!蚊子才那样!当时我只不过是在海鸥长老随便一翻,不过是闹着玩儿,我就被流放了!他们都瞎了吗?他们搞不懂吗?我们真正学会飞翔将带来多大的荣耀?”

        “我不在意他们怎么想,我会让他们看看什么才叫飞翔!要是他们非要那么做,我倒乐得逍遥自在。我会让他们后悔……”

        有声音来自自己的大脑,尽管十分轻柔,却还是吓了他一大跳,他在空中跌跌撞撞起来。

        “别对他们要求太高,海鸥福来奇。驱逐你,其实只会伤害他们自己,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这一点的,他们会和你有相同的眼界。原谅他们,帮他们去理解这一切吧。”  

        距他右翼一英寸处,飞来一只世界上最灿烂的白海鸥,他毫不费力地水平飞着,没有掀动一根羽毛,几乎是以福来厅最快的速度飞着。

        这只年轻的海鸥一时被搞糊涂了。

        “怎么回事?我疯了吗?还是我死了?这是什么?”

        一个低而平静的声音响在他的脑海,问道:“海鸥福来奇·林德,你想飞吗?”

        “想,我想飞!”

        “海鸥福来奇·林德,你想飞的欲望是否足够强烈,使你能够原谅群鸥,并在学成的那天再度回到他们中间,让他们了解这一切?”

        无论海鸥福来奇有多骄傲,无论他受到过怎样的伤害,都不能对这样一只卓越的飞翔大家撒谎。

        “我愿意。”他轻轻的说。

        “那么,福来奇,”那只光辉灿烂的海鸥,用非常和蔼的声音对他说,“咱们开始水平飞翔吧……”

     

     

    《海鸥乔纳森》(上)

     
     
     
     
     

           《海鸥乔纳森》上)
                 作者:理查德-巴赫(美)
     
     
          这是我喜欢的一种书,阅读它时能给予我感动,它告诉我:通过选择,我们可以设计自己的生命,享受生命的喜悦。自由飞翔的海鸥乔纳森代表人类最深沉的梦想、最深刻的喜悦、最渴望的姿态和最纯粹的爱。
         
          我愿意,与你分享。
     
     
                            ——莲的心思
     
        
     
         第一章
     
         清晨,平静的海面上,道道波纹里,闪耀着一轮初升太阳的金色光芒。
     
         离海岸一英里的地方,一艘渔船在下饵捕鱼,群鸥有早饭吃了,这个消息在长空中迅即传开,一时间,成千上万只海鸥飞来,东躲西闪争抢一点早饭。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
     
         然而,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却远离群鸥、海岸和渔船,在远方独自练习飞翔。飞到100英尺的高空时,他向下伸出带蹼状的双脚,仰起鸥嘴,努力把翅膀弯成一条曲线。这曲线意味着他开始减速。此刻,他放慢速度,直到风在他耳边低语,直到海洋在他身下又恢复了平静。他眯起双眼,尽量集中精力,屏住呼吸,努力使身体再弯一些……再……弯……一……英寸……可是,他的羽毛蓬松开来,他飞不动了,开始失速,向下掉去。
     
         你知道,海鸥从来不摇晃,从不失速。在空中失速对他们来说简直没面子,丢人。
     
         不过,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并不感到羞愧。他又一次伸展双翅,再使双翼弯成那种曲线,颤抖着,费力地飞起来——慢慢地、慢慢地,又飞不动了——他是一只非同一般的海鸥。

     
         大多数海鸥不愿意自找麻烦去学更多的飞翔技巧,他们满足于简单地飞到岸边觅取食物,然后再飞去。因为他们觉得飞翔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是吃。然而,对于这只海鸥,飞翔远比吃更重要。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热爱飞翔胜过一切。
         他发现,这种想法使他不受欢迎。甚至连父母也不理解他为什么整天自己待着,还成百上千次地、不停地实验着低空滑翔。
         有些事他也不明白,比如,要是他在离水不到半翼幅的高度飞,他在空中停留的时间就可以更长一些,也不太费劲。他滑翔结束时不是像往常一样双脚朝下踩入海中,溅得水花四起,而是双脚紧贴身子,一流线型在水面上划出一道又平又长的水道。当他开始不知不觉收着双脚滑到海滩上,然后步测自己在沙中滑行的距离时,目睹这一切的父母真是大为惊讶。
         “怎么,乔,为什么?”他母亲问道,“难道像大家一样就那么难吗?乔?为什么你不能放下低飞的事让鹈鹕和信天翁去做呢?为什么你不吃东西?儿子,你已经瘦得只剩皮包骨了!”
         “妈妈,我不管什么皮或骨头。我只想搞清楚我能在天上干什么,干不成什么,就这些。我只想搞清楚这些。”
          “瞧,乔纳森,”父亲不无慈爱地说,“冬天快来了,船也少了,水面的鱼要深游了。要是你非要学,就学抢鱼吃吧。飞的事不错,可是你看,滑翔不能当饭吃呀。别忘了,你会飞不过是为了吃。”
         乔纳森听话地点点头。后来几天,他努力像别的海鸥一样做。他真的努力了,尖叫着与大伙一起争抢着飞到码头和渔船周围,飞下去抢一点小鱼小虾或面包渣。可是,他做不来。
         太没意思了!他故意抛下一只辛辛苦苦得来的凤尾鱼,逗得一只饥饿的老海鸥拼命去追抢。我本来可以用这些时间学习飞翔。还有那么多东西要学!
     
         不久,海鸥乔纳森又独自一个飞翔在远远的大海上。虽然饿,但是学得很开心。
         他进步很快,经过一个星期的练习,他学会了好多关于速度的事,现在,飞得最快的海鸥也没他懂得多了。
         在1000英尺的高空中,他奋力拍打着一双翅膀向前飞,猛地一个翻身,笔直朝波涛俯冲下去。这使他明白了为什么海鸥做不到大力笔直飞入海中的道理。仅仅6秒钟后,他又以时速70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去,在这一速度下,翅膀一往上扇,他就摇晃起来,无法保持稳定。

         这种情况反反复复一再出现。尽管他小心翼翼,全力以赴,但还是在高速飞翔时失去了平衡。
         他飞上1000英尺的高度,先使尽全身力气沿直线向前飞,然后再俯身垂直向下飞。可是,每次他要向上振翅时,左翼都会动弹不得。他猛地左滚,让右翼停下来一保持平衡,接着,翅膀有像燃烧的火似的扑扑扇着,狂野地向右滚去。
         做这个向上振翅的动作时,他极其小心,整整尝试了10次,而每次,他只要一时速70英里飞,羽毛就会猛然搅成一团,全身失去控制,他随即跌落到海水中。
         后来,他一边抖掉身上的水,一边想,关键是在高速飞翔时,他不应该再扇动翅膀,也就是说,他应该振翅非到时速50英里,然后双翼保持不动。
         他又飞到2000英尺的高空尝试,翻身向下飞,鸥嘴笔直向下,双翅张开,在时速50英里时稳住不动。这花了他很大的力气,但是见效果了。10秒钟后,他以时速90英里快速向前飞去。乔纳森创下了海鸥飞翔时速的世界记录!
     
         然而,成功是短暂的。在他加速的那一刻,也就是在他改变双翼角度的那一瞬间,他又一次陷入那种可怕的失控灾难中。在时速90英里时发生那样的灾难,就像一枚炸弹击中了他。海鸥乔纳森在空中“炸开”,掉入硬如石板的海里。

          他苏醒过来时,已经入夜了,他还在月光下的海面上漂浮着。他的翅膀简直成粗硬的铅棍,但是,压在他肩上的更沉的重负是失败。他虚弱无力,心里暗暗希望这重量能够温柔地将他沉入水底,结束这一切。
        
         他往水中下沉时,一种嗡嗡的、奇怪的声音在心中响起来:我做不到那样,我是一只海鸥,天生就受到限制。要是我生来就是要学那么多有关飞翔的知识,我脑中就该有飞翔的技巧图。要是我生来就能高速飞翔,就该张一对猎鹰的短翼,要吃老鼠而不是吃鱼。爸爸是对的。我一定哟啊忘掉这种傻想法。我应该回到鸥群中,回到家里,做一只安分守己、能力有限的可怜的海鸥。
     
         这声音渐渐消失,乔纳森被说服了。对海鸥来说,夜里的栖息地是海岸。从这一刻起,他发誓要做一只普普通通的正常的海鸥。这会让大家高兴。
         他疲倦地在黑暗的水面上向前划了一段,又向岸边飞去,幸亏他学会了怎样省力地低空飞翔。
         可是,不行!他又想。我不能再用以前学会的放式飞翔,以前所学的一切就到此为止了。我必须同别的海鸥一样,也要像他们那样飞。于是,他痛苦地飞上100英尺,更使劲地扑扇着翅膀,勉力向岸边飞去。
         决定回到鸥群中,他感觉好多了,现在再也没有那种催他学习的动力,再也没有挑战或者失败。不再思考,在黑暗中朝着海滩上的灯光飞,真不错。
         黑夜!嗡嗡的声音又在警告了。海鸥从不在黑夜里飞!
         乔纳森没怎么注意听着声音。他想,真不错啊,月光如灯光在睡眠闪烁,万籁俱寂,一切都是如此祥和、宁静……
         停下来!海鸥从来不在黑夜里飞!要是你生来能在黑夜里飞,就该长一对猫头鹰的眼睛!你脑中就该有飞翔的技巧图!你就该有猎鹰的短翼!
         在那夜里,在100英尺的空中,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眨着眼。他的努力,他决定这时都不见踪影了。
         短翼!猎鹰的短翼!
         这就是答案!我以前多傻!我需要的只是小翅膀,只需把翅膀尽量缩起来,只用翼尖飞就行了!短翼!
         在黑暗的还上,他飞到2000英尺的高空,没顾上考虑失败或者死亡,他把翼根紧贴身体,只剩窄窄的、平顺如短剑的翼尖在风中张开,然后又俯身垂直向下飞。
         风在他耳边怪兽般咆哮,时速70英里,又加速到90英里、120英里,更快更稳地飞——现在时速140英里,反而不像原先70英里时费力,轻轻扭动翼尖,他就可以有限地向下直飞,掠过波涛,飞如箭发,简直像月光下的一枚灰色的炮弹。
         他闭上双眼,逆着风,快乐地飞着。时速140英里!状态良好!如果从5000而不是2000英尺乡下直飞,真想知道那得有多快!……
     
          他把刚才发过的誓言抛在了脑后,那疾风将誓言扫得一干二净。不过,违背自己发下的誓言,他一点都不内疚。那种誓言只有接受平庸生活的海鸥才会信守。一个在学习中追求卓越的海鸥,是不需要那种誓言的。
          日出时分,海鸥乔纳森又开始练习了。从500英尺的高度俯瞰,渔船在平静的蓝色的海面上也不过是星星点点,群鸥则如一片淡淡的、灰尘般的云团,盘旋着。
         
          他精神百倍,因为喜悦而微微发抖,为自己能克服恐惧而感到自豪。而后没有什么仪式,他缩进自己的前翼里,伸出他短短的、菱形的翼尖,比值向身下的海面飞去。飞过4000英尺高空时,他已达到终极速度,现在,他以时速214英里笔直向下飞。风变成一扇坚固的音墙挡得他无法加速。他忍受着,知道如果在这时展开双翅,他就会被风剪成无数碎片。不过,这时的速度是力量,是快乐,也是纯粹的美!
     
         他开始在1000英尺高度拉平,翼尖在狂风中发出呼呼的响声。船和群鸥仿佛倾斜着,快如流星一般出现在他的必经之路上。
         他不能停下来,也不知道在那一时速下怎么改变方向。
         冲撞意味着当场死亡。
         因此,他紧闭双眼。

         就在那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闭着双眼,以时速214英里径直冲向群鸥,风吹动着羽毛发出巨大的呼啸。这次,海鸥的幸运之神对他微笑了,没有死亡。 
         他向上伸直鸥嘴飞想天空时,仍以160英里时速快速地飞着。最后,他减速到20英里,在4000英尺的高度展翅水平飞翔时,看见海上的船只只有面包渣那么大。
         他的想法成功了!终极速度!海鸥竟能以时速214英里飞翔!这是一个突破,鸥群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个时刻,同时,这一时刻也为海鸥乔纳森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他飞到自己常单独练飞的区域,合起双翼,在8000英尺的高度垂直向下直飞,他立即发现了如何改变方向。
         他发现,只要将翼尖的一根羽毛轻轻移动一英寸的一点点,就可在高速飞翔时划出一道平滑的曲线。然而在懂得这个诀窍之前,他发现,若多移动一根羽毛,在以同样速度飞时,会让他像子弹一样旋转……乔纳森在世界上最早开拓了海鸥的特技飞翔技术。
         那天,他没化时间与其他海鸥聊天,而是在空中一直飞到日落。他摸索出翻筋斗、慢速侧翻、反身旋转、反身下落和快速旋转等飞翔技术。
     
     
     
                                                                                                 (未完待续)

             
         

    阅读木心

     

     

     
     
     
     
    阅读木心 
     
     
     
     
     
     
     
    据说,木心在美国的写作,先是在台湾引起热捧的。
     
    木心的作品在大陆推出之前,陈丹青就撂过一句魔咒般的诱饵:阅读木心,就像阅读我们自己。
     
    木心,上海画家、作家。现旅居美国。主要作品有《温莎墓园日记》、《琼美卡随想录》、《哥伦比
    亚倒影》等。
    忙里偷闲(越是忙,越是怕自己精神缺失,越是挤出时间阅读,像是享受了)最近读了《温莎墓园日记》,没想到一看就爱不释手了。我只列举几篇:
     
    《两个小人在打架》说的是木心做语文教研组长的时候,对于学生作文千篇一律的两个小人在打架现象一筹莫展(我也深有同感),无外乎一个正我战胜另一个邪我而苦恼时,来了个年轻气盛的青年教师提出要改革,以至被学生拥戴时,却因这位优秀教师的婚姻亮红灯使他感到无颜再为人师表而苦痛难决,后来的选择真正出乎读者的意料,且直面生活的残酷和戏剧性;
     
    《芳芳NO.4》讲的是一个叫芳芳的姑娘在他的生命里,从羞涩少女,到互通信件的文学才女,到下放劳动,到中年再遇时说话宏亮且连绵不断的一个女性四种人生阶段,而“我”一直试图找回原来记忆深处爱着的芳芳。即将离开中国启程美国前夕,芳芳再次出现在“我”的家,“我”看着她不停地说,期待着她说得慢点;“我”给她题照留念,期望她想起从前,她却在下一批客人到来的时候,嗖然离身,“我”一直送到楼下……
     
    《月亮出来了》两个有点意思的人在酒吧谈兴正浓,酒喝得忘了时间,待下半夜想起身离坐时,外面已倾盆大雨,出租也不见一辆了。正在犹豫是否牺牲大衣又担心女士淋雨的难堪之际,空旷的午夜竟驶来一辆公园表演下班的古时盛装马车,两人赶紧叫住马车商量载他们一程完成一笔交易。于是,两个微醺的佳人意外享受了回到上一世纪的浪漫,“公爵大人”和“公爵夫人”依然你一言我一语妙语连珠。突然,马车夫叫道“先生,月亮出来了”于是下车享受月光,马车夫喂马,他们散步,依然相谈甚欢,马车夫不觉也上来,问为什么,说“见你们谈得热烈,我的马却不和我说话”。于是“我”就想马车夫回家,是无人说话还是有人无话?
     
    《静静下午茶》写得更是技巧娴熟。写一个叫伊丽莎的大陆去美国继承姑妈遗产的女子(80年代,有太多这样的青年飞往美国)在遗老姑妈的家充其量也只能是个高级保姆。在姑妈想喝下午茶的时候,伊丽莎小心翼翼地摆好整套高级瓷器、饼干、咖啡、奶,明知道姑妈不要糖也要象征性地问一下需要加糖吗,似乎漏了这句话就不是下午茶一样呆板的姑妈家里,一遍一遍听姑妈问姑父,某年某月(二战时期)防空警报拉响了以后,你隔了四个小时才回家,这中间,你去了哪里?而姑父一概沉默。而每次下午茶,穿戴齐整的姑妈总是这样问姑父。有一次,伊丽莎终于压抑到忍不住亦是同情姑父问他为什么不解释?这才知道了姑父无法解释的秘密……
     
    《温莎墓园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讲“我”喜欢去墓园散步。总是在墓园西面仅有的几个墓地间发现季节更替的美丽。偶然地在一个墓碑的顶上发现一个生丁(不知道是何物?)我就随手翻了一个面,让拿坡仑那面朝上。第二天,发觉被翻过来了,于是再翻回到拿破仑那面。结果,第二天,又被翻面。长此以往,每次散步,总不忘去看看那个生丁,是否翻面,似乎和“那个人”有着气息的交流,哪一天万一看到没有翻面,竟然担心是否生病了……而对方也似乎从未让“我”失望过,总是看到生丁的另一面……相识,却可能从未见面。
     
    读木心的小说、散文、诗,是不是像在读我们自己的追忆呢?